11月29日,陜西省旬陽縣磨溝幼兒園園長、代課老師薛同霞,因小朋友不能完全背誦課文,用火鉗將10個孩子的手燙傷。事後還威脅孩子不許告訴家長,有的孩子因此嚇得尿了褲子。
“火鉗虐童”再次引起了人們對幼教教師良莠不齊的關注和擔憂。近心理學家認為,虐童行為傷害的不僅是孩子的身體,還會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而且這種創傷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終生。
魔手為何屢屢伸向“花朵”們?又為什麼多發在幼兒園?
施虐者自身的人格缺陷和心理扭曲是主因之一。就拿“火鉗虐童”的當事人薛同霞來説,“當時她心情不好”,“在嚇唬孩子的時候,不知怎麼就情緒失控了”。幼兒教育是一個人的啟蒙教育,是教育與發展重要而特殊的階段。《教育法》、《教師法》均對禁止體罰學生有明文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規定:“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但是薛同霞僅僅因為孩子們沒能“完全背誦課文”,就採取了暴力、恐嚇等“教育”手段,反映了其低劣的個人素質。
學前教育的監管乏力也脫不了干系。我國教育部門對幼兒園的辦園辦班規模、人員配備、園舍要求、保育與教育和安全等工作,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科學的標準。從報道中看,磨溝幼兒園的工作人員只提到薛同霞一人,從最初的幾個孩子,發展到現在的32人,既當園長,又要代課。體力、情緒如果“出狀況”,後果的承受者很可能就是這些可憐的孩子。
幼兒的健康成長關係到民族和國家的未來,而幼兒又是不能自主維護自身利益的弱勢群體,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呵護和關愛。因此,政府應當舍得投入資金,解決孩子入托難的問題。教育部門有責任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嚴格開辦幼兒園的準入門檻,找到有效規範幼兒教師行為的辦法。幼教行業從業人員應有心理健康檢查,並建立檔案,定期跟蹤管理。對給幼兒身心造成傷害的事件,相關部門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應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以儆效尤,發揮法律法規的明示作用。還希望有更多的社會福利、救助機構和民間公益組織也參與到制止“虐童”的行動中來,保證我們的孩子在陽光下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