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的商業行為何須重獎

時間:2011-07-06 14:06   來源:檢察日報
  日前,網球明星李娜獲得了湖北省政府頒發的“湖北跨越先鋒”榮譽證書和60萬元獎金,據悉,武漢市政府也將重獎李娜100萬元。面對來自政府的名譽和物質上的雙重獎勵,李娜也有些受寵若驚。有意思的是,在法網奪冠後只是感謝團隊和贊助商的李娜,在表彰大會上終於沒有吝嗇自己的感謝之辭:“感謝祖國!感謝湖北!”這不由得讓一些網友感嘆“好貴的感謝祖國”(7月5日《東方早報》)。

  不給錢就不感謝,給了錢就感謝,媒體此前讚揚李娜“率真務實”,看來並非虛詞。不過在我看來,李娜説不説感謝祖國,完全不重要。儘管李娜在網壇取得今天的成就,和國家隊當年對她的大力培養有直接的關係,但感謝是屬於感情領域裏的事,不可勉強。拿錢買感情是愚蠢的,強人所難地要人表達某種感情,更是不道德的。感謝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就毫無價值。

  還是説説重獎的事吧。我以為,湖北和武漢市政府此次對李娜的重獎,有一點“無厘頭”。因為李娜今年在法網公開賽奪冠,是她“單飛”以後的事,已經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和國家沒有什麼關係。李娜自己從不諱言參賽是衝著冠軍和獎盃去的,並不是為國爭光,正如她在賽前對記者説的那樣:“如果你總是騙別人説我是為國家而比賽,或者是別的什麼,你只是跟你自己開玩笑,這是真的。”既然人家不是為你爭光,你還要追著要給別人獎勵,豈不是有點“強買強賣”?

  其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於市場上的成功者,根本就不必獎勵,更不要説重獎了。因為市場經濟理論的基本假設就是一群理性經濟人在“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功了算他能幹、走運,不成功算他笨蛋、倒楣。政府的責任是制定一套公平的遊戲規則,並監督其實行。政府獎勵市場成功者,就相當於從遊戲監督者,變身為遊戲的玩家了,這對那些在競爭中暫時處於不利地位的人來説,是很不公平的,而且也會導致市場效率的損失。

  仍然以政府重獎李娜為例。從效率的角度看,難道政府不獎勵李娜,中國就沒有人衝刺法網公開賽冠軍了嗎?顯然不會。法網公開賽的鉅額獎金,以及奪冠後巨大的商業利益,會讓無數的運動員把法網冠軍作為自己的衝刺目標,因此政府對李娜的重獎,對提高市場效率毫無助益。從另一方面看,政府對李娜的獎勵,反過來又使她壟斷了更多的資源,使她的潛在的競爭對手,更難以戰而勝之,脫穎而出,這對她們來説,也是很不公平的,會造成市場效率的損失。

  最後,市場經濟中,政府除了維護競爭秩序外,還應該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政府就應該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而不應該只做錦上添花的事。假如湖北和武漢市政府真的想促進當地網球事業的發展,那完全可以用這160萬元建立一個網球基金,資助、獎勵那些家境貧寒但又具有網球天賦的少男少女,使他們不至於因為貧困而失去成為下一個“李娜”的機會。而160萬元獎李娜,無非是她的存摺上又增加了一個數字而已,對湖北網球事業的發展,又能有多少好處呢? (郭松民)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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