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平”外衣包藏全球動武禍心

時間:2015-05-18 15:00   來源:解放軍報

  5月14日,日本召開臨時內閣會議,就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擴大自衛隊活動範圍的相關安保法案做出決議,正式通過2個安全保障相關法案。其中,《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由《武力攻擊事態法》《自衛隊法》及《周邊事態法》等10部現行法律的修正案匯總而成,新制訂的《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則為允許自衛隊隨時向海外派兵並向其他國家軍隊提供後勤支援的永久性法律。媒體評價認為,此舉標誌著“專守防衛”的日本安保政策將迎來拐點,出現巨大轉變。

  冷戰結束後,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日本右翼勢力打著“國家正常化”和“軍事正常化”的幌子,急切推動安全防衛領域的調整和變革。去年7月,安倍政府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把針對與日本關係緊密的他國的武力攻擊導致“日本的存亡受到威脅、存在國民權利被徹底剝奪的明顯危險”的情況定義為“存立危機事態”,並明確了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武力行使“新三要件”。根據這一精神,《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將《周邊事態法》改為《重要影響事態法》,把對日本和平與安全具有重要影響的事態定位為“重要影響事態”,取消了對自衛隊活動的地理限制,同時也將支援的對象擴大至與美軍共同應對的其他外國軍隊。而且,通過修改《自衛隊法》,使自衛隊能夠使用武器防護為保衛日本而展開活動的美軍及其他外國軍隊,放寬了自衛隊使用武器的限制。

  另外,日本自衛隊此前為美軍提供後勤支援,如在印度洋上的供油供水活動,依據的是臨時性的法律《反恐特別措施法》,而此次制定《國際和平支援法案》若獲得國會通過,將成為永久性法律。雖然該法案規定派遣自衛隊前須獲得國會事先批准,但從此無需每次重新立法。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臨時內閣會議還確立了“灰色地帶”事態時,召開電話內閣會議迅速向自衛隊下達命令的快速應對體制,這又為日本政府擺脫憲法和國會的約束,僅憑藉自己的判斷作出軍事反應解除了障礙。

  不難看出,這兩個法案雖然都打著“和平”的旗號,而避免使用以往“安保法制”的提法,但允許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使自衛隊在全球範圍內與美軍等外國軍隊聯合動武成為可能,實質上違背了日本和平憲法的精神。對此,日本在野黨民主黨等方面批評該法案為“戰爭法案”,而反對法案的抗議民眾更憤怒地表示,這“是對和平的侮辱”。

  從2014年7月1日修改憲法解釋,到2015年4月28日修訂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再到今日修改配套的相關國內法,安倍政府在“積極和平主義”和“國際貢獻”的口號下,一步步將解禁集體自衛權的主張落到實處。而在今年4月的日美“2 2”會議上,日本政府制定《特定秘密保護法》、修訂防衛計劃大綱、廢除“武器出口三原則”、解禁集體自衛權等一系列動作,也被評價為實施“積極和平主義”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這些動作,使日本憲法第9條完全被架空,憲法所規定的“和平主義”完全被顛覆,對地區安全和戰後和平國際秩序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由於歷史原因,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對於日本在安全領域的政策走向高度關注。安倍口口聲聲要以“積極和平主義”保衛日本,維護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但日本右翼勢力肆意歪曲侵略歷史,回避對侵略戰爭的責任,並不斷製造地區緊張行為的做法,顯示出其在安全問題上虛偽的一面。在世界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之際,日本安保政策的變化,尤其需要引起人們的警惕。

  (錢華 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

  (《解放軍報》2015年5月16日 08版)

  安倍推動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路線圖”

  所謂集體自衛權,即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其他國家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受到攻擊,都有使用武力進行干預和阻止的權利。二戰結束後,日本于1946年制定了後來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新《日本國憲法》,放棄了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安倍晉三一直竭力推動解禁集體自衛權,降低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門檻,擴大自衛隊活動範圍。

  2007年,安倍第一次擔任首相,設立“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啟動旨在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討論。但是,在負責進行討論的專家會議報告出爐之前,安倍就下臺了。

  第二次擔任首相後,安倍很快就重啟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討論。

  2014年5月,“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向安倍提交要求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報告書。安倍隨後召開記者會表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意向。

  2014年6月,日本執政的自民黨、公民黨圍繞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問題舉行協商會議,並基本達成一致。

  2014年7月,日本政府通過修改憲法解釋、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

  2015年2月,日本政府正式提出擴大自衛隊海外軍事活動的安保法草案。5月,執政兩黨就新安保法案達成協定。5月14日,安倍內閣通過相關安保法案決議,並於次日將該決議提交國會審議。若在國會獲得通過,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所有條件將得以滿足。

  (馮 升、劉致禎輯)

  (《解放軍報》2015年5月16日 08版)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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