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雲南省和平邊民被緬方炸彈炸死暨緬甸軍機多次入境事件發生後,中國國防部、外交部連續發表強烈抗議,並和緬方嚴正交涉,認真對待這一事件,嚴懲肇事者,對家屬進行道歉、賠償,確保這樣的事不重復發生,否則中國軍隊將採取堅決果斷措施。3月15日人大閉幕例行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也表示,中國政府有能力也有責任堅決捍衛邊界穩定。
據外電報道,緬甸總統辦公室主任佐泰3月15日對中國邊民死亡感到遺憾,承諾和中國“全面合作”解決事件,但否認緬甸軍機越界投彈,並稱“可能是叛軍所為,以圖製造誤會和混亂”。
中緬邊界綿亙2000公里,其中許多地帶地形複雜,山水相連,而緬北武裝衝突由來已久。2009年,緬甸政府和部分武裝團體間矛盾激化,去年底戰事重燃,今年2月起戰火升級,所有這些都是導致諸如軍機、炮火越境甚至傷人的導火索和隱患。
此次雲南和平邊民不幸身亡,係遭到緬甸方面火力所傷,這是不爭的事實;緬方軍機近日來曾多次越境,中國軍方也有自己的記錄與證據。緬甸官方在尚未進行正式調查的情況下就推卸本方責任,甚至迄今尚未承諾開展正式調查,這種姿態恐怕是不能令人接受的。對此中國有關方面應持續、有效作為,以維護主權、領土尊嚴,為遇難公民討還公道。
從某種意義上,城門失火,殃及池魚,3 13這樣的不幸事件是“果”而不是因。但作為主權國家和聯合國“五常”之一,中國須恪守相關國際準則,一方面在國際法允許範疇內施加影響和壓力,促使緬甸境內相關各方採取必要行動,約束可能影響中國利益的行為;另一方面就事論事,須將具體問題“簡單化”,當作鄰國間侵犯主權的“個案”處理,該警告警告,該驅離驅離,倘一犯再犯或引發嚴重後果,則必須給予相應的、及時的、嚴厲的果斷措施予以回應。
不論這種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來自緬甸衝突哪一方,動機為何,只要客觀上造成中方的被侵害、受損失,它就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和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負責。惟如此,中國才能在捍衛主權、保護本國公民人身財産安全和信守國際準則、避免捲入鄰國內部衝突二者間,取得必須的平衡。(陳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