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及《常州晚報》發佈消息稱,該市某電纜企業“又中標第二艘航母”。《環球時報》記者查閱相關報道發現,該電纜企業曾為我國第一艘航母遼寧艦提供過産品。中國網際網路上2月1日紛紛以“官方機構首次正式明確”中國第二艘航母在建等角度進行報道。《環球時報》記者隨後發現,常州市之前發佈的相關消息均被刪除。記者試圖與常州市政府相關機構取得聯繫,但未果,《常州晚報》則表示不方便回應。
中國軍事專家李傑2月1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外界認為這是官方首次明確證實中國在建第二艘航母的説法不準確,因為只有中國軍方發言人宣佈才算是官方正式證實。這次只能算作是資訊透露,但可以看出一定的動向和趨勢。
李傑表示,從航母運作規律來看,航母必須保持一定的數量,才能保障作戰效能,一個地區強國想要維護某一戰略方向上的制空、制海權,一般需要3艘航母,至少是2艘。航母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大型綜合武器系統。一般而言,航母使用遵循“三三制”原則,也就是1艘戰鬥值班、1艘訓練、1艘維修,這樣才能保障始終有一艘航母在海上作戰值班。但由於財力問題,以及戰略需要沒有那麼大,所以有些地區大國只維持兩艘航母,比如英國“伊麗莎白女王”級就要造兩艘。
即便想保持3艘航母的規模,但還有一個建造週期問題,就以英國“伊麗莎白女王”號為例,從建造到服役大概要用數年時間。而且,航母作為一個多系統的綜合體,需要定期進廠維修,修護週期也比較長。而艦載機飛行員必須保持一定的航母起降訓練,才能保持技術熟練度。
李傑認為,一個大國為了維護遠海利益,在應對中烈度以上的軍事衝突時至少要有一艘以上的航母。即便美國在應對烈度較高的地區衝突時,也會使用兩艘甚至兩艘以上的核動力超級航母,而其他國家的中型航母搭載的艦載機相比美國航母較少,在應對海洋權益問題上,特別是中遠海的問題,1艘肯定不夠,至少需要兩艘或者兩艘以上。(陳和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