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問出戰鬥力

時間:2014-07-28 14:37   來源:人民日報

  戰爭年代,生死存亡是對訓練最現實、最管用的“問責”,官兵訓練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感不“問”自強。在相對和平的環境中,訓練成效則很難直接用戰鬥力標準來衡量。建立健全軍事訓練問責制,嚴格追究訓練不落實者的責任,已成為提升訓練品質的一個新杠桿。然而,問責制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否則,問責過濫,問責無據,問責不嚴,則會失去問責的力量。

  問責制以《軍事訓練條例》為依據,把誰教學、誰組訓、誰考核、誰保障、誰監督等訓練職責,都一一明確到具體崗位。在問責制的推行中,還需要從部隊訓練實際出發,在操作層面上不斷進行補充,使訓練職責更加明晰、分工更加細化、標準更加具體,確保問責制科學化、法制化和規範化。俗話説,要嚴格,先有格。實施有效的問責,必須建“格”立“據”。問之有據,才能令人震動,令人心服。

  如果打了敗仗再追究責任,不僅為時已晚,而且這個責任沒有人能負得起。所以,問責的關鍵在訓練環節上,通過常態化的訓練問責,消除影響訓練落實的各種不利因素,防止責任行為的發生。應將訓練問責納入常態化的訓練管理之中,解決好各個層面,特別是訓練領域之外影響訓練落實的深層次問題,如受臨時工作衝擊及隨意性工作的干擾等等。要認識到,抓問責,重在抓整改,貴在見成效。既發揮績效問責的牽引作用,又發揮行為問責的戒促作用,才能讓問責制在常態化落實中顯現出威力。

  沒有監督,就沒有問責。監督品質低,問責品質就會低。因此,應建立健全問責監督體系,既要專設問責機構組織監察和考評,又要讓官兵廣泛參與實施民主監督,使各級軍事訓練問責主客體都始終處於有效監督之下,防止出現“問下不問上、問人不問我”等問題。各級領導特別是主官要做落實訓練問責的表率,充當好訓練問責主體、客體“雙重”角色,既要帶頭遵守問責法規,虛心接受問責質疑,還要帶頭參與問責實施,抓好問責落實。同時,應注重引進科學的管理手段,研發能自動查詢、登記和統計訓練數據的資訊管理系統,建立起詳實的訓練問責數據檔案,便於各級查詢和監督。

  唯有如此,軍事訓練問責制才能得到有效落實,調動官兵參與訓練的積極性,以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應戰準備。(作者楊成熙為瀋陽軍區政治部主任、少將)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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