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以英、法、美為代表的西方工業國家,對東亞地區實行了猛烈的殖民征服運動。而處在同一地區的中日兩國,為應對西方入侵,幾乎在同一時期實施了近代軍事變革,但最後結局卻大相徑庭。特別是1894年的中日甲午戰爭,成為歷史的分水嶺,日本從此一躍躋身為列強行列,而大清帝國卻從此淪為備受淩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國家統治瀕臨崩潰。為什麼從相似的起點起步,卻有著如此不同的結局?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和探究。而日本當年的軍事制度改革則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改革兵役制度,培養造就軍事人才
日本真正意義上的近代軍事改革始於1868年。是年,明治政府取代了抱殘守缺的幕府政權,開始把“富國強兵”、“殖産興業”、“雄飛海外”、“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于四方”作為國家發展的最高國策。創建新的軍事制度是明治政府軍事改革的首要任務。從1870年開始,明治政府用極大的精力改造幕府時期的舊軍制。
作為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從兵役制度的“除舊布新”入手,以國民義務兵役制來取代舊的武士世襲制度。1871年公佈《全國總體戶籍法》作為實行徵兵制的基礎。1872年11月頒布《徵兵告諭》,取消封建武士的軍事權,宣告了國民均有服兵役的權利和義務。1873年正式頒布徵兵令,並將陸軍兵役分為現役、預備役和後備役三種,從而確立了全國統一的國民義務兵役制的法律地位。此後,政府又于1879年、1883年和1889年對徵兵製作了3次修改,使日本的近代兵役制度趨於完善。
此外,日本大力發展軍事教育,通過近代軍事教育,造就了一支近代化軍官團隊,提升了軍事變革的層次。特別是明治維新後,日本不遺餘力地培養軍事幹部,不斷派員前往先進國家留學,並派高級軍官前往歐美考察研究戰略與軍政。同時為培養大批軍事人才,加速軍校的建立。1869年,木戶孝允就建議:“取捨文明各國之規則,漸次振興軍事學校,實乃今日一大急務”。截止1893年,共創辦16所陸軍學校,數所海軍學校。陸軍學校以大阪兵學寮為最著,1874年改為陸軍士官學校,“培養教育步、騎、炮、工兵之士官”。海軍兵學寮,1876年改為海軍兵學校,培養海軍各兵種士官。1883年設立陸軍大學校,1889年設立海軍大學校,專門培養陸海軍高級軍事指揮人才。到甲午戰爭前,日本已經形成了軍兵種學校門類齊全,軍官培訓系統化、專門化的近代軍事教育體系。
對領導指揮體制進行全面改造
明治政府還對舊的軍事領導體制進行根本改造,按照歐美制度創立了新的中央軍事領導體制和近代作戰指揮體制。
1872年,新政府撤銷兵部省,分別設立了陸軍省和海軍省。1874年陸軍省官制明記“陸軍卿由將官擔任”,確立軍部武官制。1878年明治政府按照作戰指揮體制的最新發展要求,模倣德國將參謀局改為參謀本部,並將其從陸軍省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軍事統帥機構,直屬天皇,首先在陸軍系統實行軍政、軍令分離的制度,規定參謀本部決定之軍令事項,可交由陸軍卿執行,政府機關的陸軍省成為參謀本部的隸屬機關,開啟參謀本部干政之端。接著又確立了天皇對軍隊的領導權。1882年由天皇頒發《軍人敕諭》,建立以天皇為中心的軍事制度。1889年又頒布了《大日本憲法》,明文規定“天皇統帥陸海軍”、“天皇決定陸海軍的編制及常備兵數額”。在法律上確立了天皇對軍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1893年,在海軍省之外設立海軍軍令部,厘清了海軍系統內日常軍政管理與戰時軍令指揮的關係。1894年5月,日本為了適應近代大規模戰爭對組織指揮的需要,頒布了《戰時大本營條例》,明確規定了以大本營為戰時最高統帥部,統一指揮陸海軍的作戰。
完善和優化編制體制
作為軍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明治政府按照新的國防和作戰需要,積極推行體制編制和軍事佈局的近代化改造。在陸軍方面,1871年,將全國統一規劃為東京、大阪、鎮西、東北四大鎮臺(即軍區)。1873年擴大為6個鎮臺,併為每個鎮臺配備了由步、騎、炮、工兵和輜重5個兵種構成的、以團(聯隊)為基本作戰單位的部隊。在海軍方面,1876~1889年先後設立橫須賀、吳港、佐世保鎮守府(即海軍軍區,1901年又增設舞鶴鎮守府),並配置了相應的艦船、海岸炮等部隊。通過設立陸軍和海軍軍區,形成了體現近代國防理念且統一佈局的新的國家防衛體制。
進入19世紀80年代後,日本軍隊的對外職能日趨凸顯,軍隊建設思想也由側重內線區域守備轉向注重外線機動用兵,隨之而來的是對體制編制的進一步改革。1888年,倣照德國軍制,將區域守備性質的鎮臺制度改為能夠適應大規模機動作戰的師團制。海軍方面的體制編制改革也經歷了類似的深化過程。在建立海軍軍區(鎮守府)體制的初期,日本海軍艦艇大都分散配備給各海軍軍區,形成一個個擔任區域防衛任務的、非常備和沒有穩定編制的小艦隊。隨著海軍建設的發展和跨區域機動作戰的需要,1885年日本海軍的編制序列裏出現了常備艦隊,1889年發展為大型常備艦隊,1894年甲午戰爭前夕又組建了常備聯合艦隊,從而完成了日本海軍體制編制上的近代化改造。
以史為鑒,深化改革
與日本相比,中國近代以“洋務運動”為代表的軍事變革,僅僅局限在技術層面,而沒有聚焦于軍事制度本質的變革。儘管隨著武器裝備的引進,也帶來了軍隊編制體制的變化。但其在軍事思想、編制體制、教育訓練等方面仍然沒有擺脫傳統體制的束縛。
以世兵制、募兵制為代表的近代兵役制度陳腐落後。士兵受雇而來,缺乏榮譽感、愛國精神和民族觀念,戰鬥意志薄弱,平時糜費耗餉,戰時極易潰亂。
錯綜複雜的軍事管理和指揮系統較為混亂。軍機處、兵部、總理衙門以及地方督撫等機構彼此牽掣,造成決策不定,指揮不靈。軍隊編制體制相對落後。各軍大體上仍沿襲湘營舊制,以營為基本單位,營官以上設統領,分帶數營,缺少中間過渡層,不利於基層軍官的歷練成長和各部隊的協同。軍事教育過於單調。軍事學堂多是船艦修造、駕駛等技術院校。即便是指揮類學堂也以培養初級軍官為主,沒有顧及高級將領的培訓,更沒有形成從初級到高級多層次的軍事教育體系。
甲午海戰是對晚清以“洋務運動”為主要標誌的改革的實際檢驗。兩次鴉片戰爭的失敗使中華民族深切感受到來自海上“數千年未有之強敵”的威脅,面對這數千年未有之陸海大變局,一批有識之士開始謀劃中國近代海軍的發展。從林則徐、魏源的“師夷長技以制夷”,到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發起“軍事自強”的“洋務運動”,特別是兩次海防大討論,增強了清政府大治水師、加強海防建設的緊迫感。1888年北洋海軍正式成軍,中國擁有了一支亞洲一流的近代化海軍。這支艦隊在人才培養、裝備建設、基地建設、制度建設、教育訓練、戰術技術等方面全面依靠和學習借鑒西方,建軍治軍有許多新的特點和寶貴經驗。在捍衛國家主權、維護國家海洋利益、威懾遏制外敵入侵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洋務運動是不徹底的改革,是只改器物、不改制度的改革,是不觸及腐朽統治階級利益的改革,是半途而廢的改革。這種失敗改革的結果,必然首當其衝地影響北洋艦隊,使這支生長在封建落後、腐朽沒落、封閉保守制度和一窮二白工業科技基礎上的艦隊,存在嚴重的水土不服。同時,舊觀念、舊體制、舊制度、舊軍隊的種種弊端與惡習也不可避免地束縛、影響著北洋艦隊。
反觀日本,明治維新實現了較為徹底的改革,日本為拓展其海外利益,舉國節衣縮食建設海軍。而實際上北洋艦隊成軍之時也是停止造艦、停止發展之時,日本利用這一寶貴時間以每年增建2艘主力戰艦的速度趕了上來,到甲午海戰爆發時,北洋艦隊已全面落後於日本的聯合艦隊。從某種意義上説,北洋艦隊的失敗是洋務運動失敗的必然結果,也是晚清政府改革失敗的重要標誌。
從甲午戰爭到抗日戰爭,中國最深刻的教訓就是軍事改革遲緩缺乏應戰準備。今天的日本,一旦突破和平憲法,就是最危險的戰爭信號。目前中國唯一的選擇就是深化推進新軍事制度改革,做好打贏戰爭的一切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