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日前報道,僅僅在今年的前5個月,美國至少已有385人死於警察槍下,平均每天超過2人遭遇槍擊。按這一頻率,今年將有近1000美國人會死於美國警察槍下。這一數字超過美國聯調局過去十年統計數字的兩倍,而這些數據源於警察局的自願通報,真實數據可能還要更高。
按照美國法律,在自己或他人生命處於危險時,美國警方有權使用致命武力。但一年內是否真有一千個美國警察為了自衛和保護他人生命而必須扣動扳機的故事,則令人生疑。美國近年發生諸多警察射殺民眾事件,已引發全國對警方是否暴力執法的大討論,人們尤其關注針對少數族裔使用致命武器的問題。
統計顯示,美國警察開槍致死的死者約一半是白人,另一半是少數族裔。但在手無寸鐵的死者中,2/3是非裔或西語裔等少數族裔,而黑人被槍殺的比例更高達白人或其他少數族裔的3倍。這些槍殺是否都有必要,必須予以認真研究。但是,由於警察是執法者,美國法律並未規定對警察執法過程予以嚴格監督,因此人們很難採集實證,或者證實警察並未過度執法,或是證實警察開槍不當。
在過去一系列此類事件中,美國的司法部門往往做出對警察有利的判決。譬如在過去十年中,美國警察射殺了成千上萬個嫌犯,其中只在54起案件中警察受到了指控,往往不了了之。不過這一歷史慣性,在今年美國南卡州白人警察槍殺黑人史考特事件後,發生重大逆轉。今年4月4日的這一射殺過程正好被目擊者完整拍攝,成為證明這名警察過度執法的有力證據。
這一案例只是美國警察違法槍殺的冰山一角,實際情況要更加嚴重。美警暴力執法、草菅人命,已被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最近對美國所進行的國別審議報告所特別提出。究其原因,恐怕是在許多美國警察的心目中,當他們攜帶了槍支並以法律的名義君臨天下時,其平民同胞就不再是平等公民,那些非洲裔的美國黑人就更加不是。當一些警察面臨是否開槍的選擇時,他們往往對嫌犯隨意射殺。
作為執法者,美國警察的確具有維護治安並且確保自身安全的權利,但這種權利明顯受到濫用,早已成為美國的痼疾,由此引起美國社會此起彼伏的社會騷亂,就是今日美國人權嚴重偏失的頑癥。美國獨立即將迎來239週年,但美國建國先輩所曾設計的人人平等的理想還遠未實現。美國從獨立到廢奴,從種族隔離到平權,花了將近兩個世紀的時間。當前,如何解除美國不同族群心中的人為隔離,如何緩和由於美國警察暴力執法所産生的種族矛盾,其挑戰絕不亞於過去走過的兩百年道路。(沈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