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進口抗癌藥“掠奪性衝擊” 出路何在?

時間:2015-01-15 08:22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1月15日電(李警銳)鋌而走險買印度代購藥、千里迢迢飛往香港買進口藥……動輒過萬的進口藥價格,使患者不得不設法尋求“更合算”的治病方式。近幾年,國外進口藥高昂的價格催生出一批代購或赴港的“買藥族”,其背後不僅僅折射出進口“天價藥”的“不公平”,還反映出患者在“守法”和“保命”間的無奈選擇。

  1月13日,印度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在北京被警方逮捕。有專家認為,從維護法治角度,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打擊非法銷售藥品,但非法渠道被截斷後,無力購買高價正規渠道藥品的患者將無從獲得救命藥物。因此,在打擊犯罪的同時,正視民眾需求、解決正規藥過於昂貴等問題應成為化解矛盾的關鍵環節。

  據人民網記者之前的調查,自主定價、專利保護、明暗回扣等因素使得進口藥價格居高不下。如何治理虛高的進口藥價,讓昂貴的抗癌藥品進入“尋常百姓家”?本網記者深入醫藥行業,探尋可解決這一問題的方式脈絡。

  醫藥剝離:限制進口藥的“掠奪性衝擊”

  中國進口藥價格高出其他國家同規格藥的現象十分常見,除了瑞士諾華公司的抗癌藥格列衛在中國價格最高,《人民日報》此前報道中還提到羅氏制藥的治療乳腺癌赫賽汀和默克公司的治療結直腸癌的愛必妥,這兩款抗癌藥價格也都高於其他國家地區的零售價。

  赫塞汀是靶向治療藥物的一種,用於治療部分胃癌、乳腺癌。440毫克的赫塞汀在內地售價24500元,香港約15200元,美國約24400元,其中,內地與香港的差價約9300元,與發達國家中藥價最高的美國的差價是100元。

  羅氏制藥公司一位負責人曾對媒體記者説,該公司生産的赫塞汀內地銷售價格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而相關人士卻表示,赫賽汀是自主定價,無需發改委批准,這一説法也得到了羅氏制藥傳播部的確認。

  按照定價分類推斷,赫塞汀屬於單獨定價,那麼就要受到最高零售價的限制。而該內部人士稱,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對部分藥物作出最高限價,赫塞汀和格列衛都屬此類。

  “造成國內進口藥品價格虛高的原因,是藥品的定價機制決定的。”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作為藥品流通終端的醫院,實行的是藥品加成制度,收到藥品成本越高,醫院的盈利越大。

  牛正乾表示,要解決藥品價格虛高問題,需從根本上將醫療和藥品剝離開,“以香港為例,政府對醫院出售藥品的補貼有一定額度,在此情況下醫院賣藥不是以盈利為目的,對藥品加價的熱情自然沒有那麼高。”

  強制許可:以此為“籌碼”降低抗癌藥價

  在印度,大量仿製藥合法存在,並且價格十分低廉,這得益於政府根據需要實施的“強制許可”制度,因此印度可以忽視專利保護法的限制,生産大量抗癌仿製藥。同時,泰國和巴西等國家也先後對抗艾滋病藥物、抗腫瘤藥物和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等實施了“強制許可”。

  此外,巴西政府還以“強制許可”為籌碼逼迫生産企業降低價格。比如在與瑞士某醫藥公司的談判過程中,公司提出不能降價,巴西政府表示將按法定條件啟動“強制許可”,瑞士公司最終同意降低原價的40%授權給巴西。

  實際上,在強制許可的法律規定方面,中國並不比巴西和印度落後。國家智慧財産權局2003年即頒布《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2005年又頒布《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但是,“沒有一例實踐發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智慧財産權中心李明德研究員表示,中國雖然有“強制許可”相關制度,但還沒有個人或政府部門申請過實施強制許可,強制許可制度也從未在抗癌藥領域實施過。

  某藥企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一旦藥品實現國産化,成本費用將大降。”但國內藥企申請強制許可的積極性不高。他表示,這主要是由於藥品審批手續複雜,過程漫長。“有的藥,2018年專利保護期滿,如果我現在去申請強制許可,大概要三年才能批下來,到時離保護期滿也就不遠了。”

  引導國內藥企注重研發提高核心競爭力

  跨國藥企在華加速擴張,通過高昂的專利藥獲取利潤,其“吸金能力”讓眾多國內藥企望塵莫及。據統計,在過去的十年中,強生公司一共有13項成果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居各大制藥公司之首,葛蘭素史克以11項成果緊隨其後位居第二。而中國通過FDA認證的成果卻幾乎為零。

  據了解,新藥研發有週期長、成本高、風險大的特點,一個新藥的研發成本大概在5億元人民幣左右,週期平均在11-12年。有評論認為,目前中國政府並沒有完善的新藥開發保護機制,對創新性藥企的扶持也還不夠,導致國內藥企除了在研發能力上落後於跨國藥企外,創新積極性也並不高。

  有醫藥領域專業人士建議,中國不僅需要祛除當前醫藥流通體制的沉疴,還應引導藥企更加注重研發環節,用創新來提高核心競爭力,讓中國患者以合理的費用得到有效治療。

  “通過醫保買單”解決患者生命呼喚

  據介紹,中國目前納入醫保範圍的重大疾病進口藥物佔到20%左右。有媒體呼籲,中國應學習一些發達國家“通過醫保買單”,化解“保護智慧財産權和大量患者的救命需求”的矛盾。

  慢粒白血病專家馬軍此前對媒體記者表示,自2013年以來,全國已經一半省市自治區將格列衛納入到了醫保範疇,無論進口格列衛還是國産的仿製格列衛都在報銷範圍之內。

  然而,據北京新陽光慈善基金會發佈的《慢粒性白皮書》介紹,雖然一些省市的醫保已經可以報銷伊馬替尼(格列衛)等靶向藥物,但在北京、上海等省市,患者不得不自費承擔每年七萬到十萬元的藥費。此外在可以報銷的省市,報銷涵蓋的藥物種類、報銷比例也各不相同,二代藥物格列衛在大多數省市都無法獲得報銷。

  同時,格列衛在各省的報銷比例也是有限的:即使是報銷比例最高的城鎮退休職工,最多能報銷81.7%,也要每月自費5500元。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江倩教授呼籲,國産格列衛仿製藥的價格仍然需要降低,同時,還需要更多的地區將格列衛藥納入醫保範圍內。

  馬軍表示,目前,我國治療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多種首選進口藥都已經納入了醫保範圍,估計未來將更多的進口藥物納入醫保是趨勢。馬軍也呼籲,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靶向治療藥物納入到醫保範圍中。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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