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國際秩序雖無需廢止,但亟待改變

時間:2014-10-09 16:36   來源:新華網

  不久前,在北京舉行的一個國際問題研討會上,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在回答筆者提出的問題時説,現有的國際秩序有哪些不妥的?當時在會上,筆者沒有機會回應陸克文先生反問的問題,但是現有國際秩序不公平之處可以説是比比皆是,只要不是抱有偏見或熟視無睹的人都能看得出來。

  一,2003年美國軍事入侵伊拉克,既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授權,又師出無名。其結果是使當時只有2000多萬人口的伊拉克死亡60多萬人,傷殘300多萬人,逃亡的難民高達400多萬人。就連親手發動這場侵略戰爭的美國前總統小布希自己都承認,當時他決定軍事入侵伊拉克的理由,即“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情報有誤”。

  然而,給伊拉克人民造成巨大空前災難、直至今天使伊拉克仍處於動亂之中的罪魁禍首——美國,卻沒有受到任何譴責和處罰,至今逍遙法外,始作俑者小布希也依然心安理得地過著他的田園生活。國際法庭為何不對入侵伊拉克戰爭的發動者、指揮者進行審判?難道就因為發動非法戰爭的禍首是美國總統,一句承認“獲得的情報有誤”的話就可以萬事大吉?這樣的國際秩序還有何公理可言?

  二,1999年美國發動的科索沃戰爭同樣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以美國為首的北約,憑藉空中絕對優勢,對弱小的南斯拉伕聯盟共和國進行了連續長達78天的狂轟濫炸,造成南聯盟人民的巨大傷亡和財産損失。時任南聯盟總統的米洛舍維奇則被以戰爭罪和民族屠殺罪押送到了荷蘭海牙國際法庭,並冤死在獄中;而違反國際法發動戰爭的北約卻以勝利者的姿態出現在法庭上。現行的國際規則豈不是在容忍與默認:實力就是法律、拳頭就是公理?

  三,2013年,美國人斯諾登披露的美國“棱鏡”計劃證明,美國長期以來憑藉其先進的高科技技術,對許多國家,包括其盟國,進行了政治、軍事、外交、經濟乃至個人隱私方面的大規模監控活動。“棱鏡”計劃敗露之後,美國仍然振振有詞地説,美國對全球的監控活動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安全。難道現有的國際秩序就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安全,其他國家的安全就可以被忽略嗎?

  四,多年來,美國打著反恐的旗號,操縱軍用無人戰鬥機侵犯多個國家的領空,造成無辜平民傷亡的事件屢屢發生。自2004年以來,美國僅在巴基斯坦就發動了300多次武裝無人機的空襲行動,造成了近900名無辜平民喪生。儘管巴基斯坦政府就此提出強烈抗議,但是自詡講法制、講人權的美國政府根本置之不理,繼續我行我素。其理由就是為了維護美國安全的“需要”。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稱,美軍武裝無人機在別國的襲擊行動缺乏國際法依據。在美國的眼裏,聯合國制定的國際法需要的時候就拿來使用,不需要的時候就一文不值。

  今年6月18日,利比亞政府發表聲明,譴責美國政府在事先沒有告知利比亞的情況下,派遣美軍特種部隊潛入利比亞,抓捕2012年美國駐班加西領事館被襲案的一名嫌疑犯。美國這種欺辱利比亞的行為已不是第一次。2013年10月5日,美國同樣派遣美軍特種部隊秘密潛入利比亞首都的黎波裏,抓捕了一名美國所稱的“基地”組織成員並帶離了利比亞。美國的行為受到過任何國際組織的譴責或制裁了嗎?沒有。因為美國是世界老大,沒有人能動得了它。只有它到處制裁別人。這樣的國際秩序能遵守嗎?

  五,美國充當世界上的道德判官,隨意宣佈一個國家是獨裁政府,並要其政府領導人必須下臺。敘利亞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在同一個地區,與敘利亞政治體制相同的不是只有敘利亞一個國家,但其他國家安然無事。

  此外,在烏克蘭問題上,曾是民選出來的總統亞努科維奇,因國家經濟困難而得不到歐盟的支援,只好到俄羅斯尋求幫助,結果是被西方所拋棄。當時烏克蘭街頭出現抗議活動時,美國等西方國家以“顏色革命”為由立即出面支援,並對抗議活動提供資助。而在亞努科維奇政府垮臺之後,再次出現反政府的抗議活動時,西方國家領導人以及媒體立即把抗議示威者稱之為恐怖分子,並向烏克蘭政府提供資金和武器,支援並指導對抗議示威者進行武力鎮壓。結果把烏克蘭推進內戰的邊緣,使2000多名烏克蘭人死於戰火之中。

  美國到處支援所謂的“顏色革命”,並將應對“顏色革命”的政府定義為獨裁政府,支援人民推翻它。今年8月9日,美國發生了近似突尼西亞爆發“顏色革命”之初的事件。美國密蘇裏州的一名白人警察在聖路易斯市弗格森鎮開槍打死一個手無寸鐵的18歲黑人青年,引發當地民眾大規模抗議活動,並持續進行了多天。美國警察不僅使用橡皮子彈、催淚彈、裝甲車對付示威民眾,甚至把狙擊步槍對準示威人群。隨著抗議活動演變成暴力活動,密蘇裏州州長宣佈該州進入緊急狀態,並下令調遣國民警衛隊進駐弗格森鎮對示威活動進行鎮壓。這個過程與一些國家的“顏色革命”過程如出一轍。當國際社會對美國政府侵犯人權的行為進行指責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聲稱:“發生在弗格森的事件屬於美國內政”,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美國一貫鼓吹“人權高於主權”,並以此到處干涉其他國家,要求其他國家按照美國的價值觀行事。可是當問題出現在美國自己身上時,美國採取的是自相矛盾的另一種標準。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霸權主義的雙重標準,理應遭到全世界人民的譴責和抵制。

  難道這些事例還不能足以説明,戰後制定和奉行的這些國際規則和秩序已經陳舊過時了,由此必須與時俱進地作出必要而有效的改變!(新華社世界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 徐長銀)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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