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積極和平主義”雙重違憲

時間:2014-09-26 14:28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在銀元外交失靈後,日本改用“積極和平主義”再叩聯合國安理會大門。前些年,銀元外交被斥責——安理會不是董事會;如今的“積極和平主義”能否奏效?

  筆者年初曾與和平學之父、挪威學者加爾通交談。他會説日語,妻子是日本人,是個地道的“日本通”。他告訴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盜用了他的“積極和平學”概念!日本有學者將加爾通的積極和平學衍生出“積極和平主義”,得到了安倍的青睞,但違背了加爾通的意思。

  表面上,安倍的“積極和平主義”頗具迷惑性,其實細究起來,安倍的所謂“積極和平主義”雙重違憲:一是違反日本憲法;二是違反《聯合國憲章》。

  戰後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了日本要做一個放棄交戰權且不保留軍隊的和平主義國家,憲法本身也因此被稱為“和平憲法”。即使後來日本自衛隊成立,其功能也長期被限定為“專守防衛”,且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積極和平主義”是企圖以和平的名義把軍事力量擺到臺面上來,這不是和平主義,而是好戰主義。

  《聯合國憲章》強調,安理會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的權威性,規定只有安理會有權採取包括軍事手段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而且強調只有所有非軍事手段被證明無效時才可訴諸武力。《憲章》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對上述原則有詳細的表述。而“積極和平主義”,更多是應美國需要或日本自行判斷,採取包括武力手段在內的選擇實現其目標,這明顯違背了《憲章》精神。

  國際社會的眼睛是雪亮的,銀元也好,“積極和平主義”也好,迷惑了一時,迷惑不了一世。日本想入常,存在三大軟肋:

  其一,錯誤的歷史觀。日本不僅不能正視侵略歷史,還企圖為侵略歷史翻案、推翻戰後國際秩序,尚且不能成為聯合國合格會員國,遑論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其二,美國的盟友。眾所週知,日本的外交、安保受制于美國,並非獨立,入常只是增加美國和西方的話語權。所謂的“積極和平主義”,更多也是應美國要求的積極表現,並非真正地積極為世界和平與發展做貢獻。

  其三,尷尬的身份。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不只是代表本國,而是代表某一方面的世界。比如中國,就在聯合國安理會為發展中國家的權益代言。日本代表誰呢?代表發達國家?發達國家代表權過半——五分之三。代表亞洲?代表世界主要經濟體?還是代表其他?無論從地區平衡還是人口代表性,日本均缺少足夠代表性,其申請入常掩飾不了自身狹隘的動機。

  日本不能正視上述三大軟肋,因此無論打著什麼旗號,入常路都是死路。日本與其削尖腦袋入常,不如徹底反省,先做一個國際社會信任的合格成員。(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事務研究所所長、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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