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何懼怕波茨坦公告第八條

時間:2014-07-28 12:53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69年前的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發表《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敲響了日本軍國主義的喪鐘。在世界各地重溫《波茨坦公告》的時候,日本輿論對此卻保持沉默,日本國記憶體在一股抹殺《波茨坦公告》的潮流,日本右翼勢力長期以來更是仇視《波茨坦公告》,對《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甚至有一種恐懼感。

  《波茨坦公告》共13條,其中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從公告上下文來看,這一條主要確定戰後日本的領土範圍和重申日本歸還竊取的他國領土。

  據此看,此條所提及的“必將實施”的“開羅宣言之條件”自然包括《開羅宣言》所規定的:“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上述公告和宣言文字不長,字字千鈞,影響深遠,奠定了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原則,也是戰後中國收回臺灣主權的國際法依據,並構成我國維護釣魚島主權的重要國際法基礎。根據《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等國際法律文件,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隨同臺灣在國際法上業已回歸中國。

  現在,日本政府一再宣稱“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實屬抹殺歷史,大言不慚。120年前的7月25日,日本發動甲午戰爭,並於次年1月通過內閣秘密決議將釣魚島“編入”沖繩縣管轄,而所謂的“沖繩縣”是日本此前吞併琉球後“廢琉置縣”的結果。二戰後,沖繩為美軍佔領,根據1971年美日“歸還沖繩協定”,美國移交給日本的是治權而非主權,也就是説即使根據當年的美日雙邊協議,日本也並未取得對沖繩的主權。退一步講,美日通過《舊金山和約》、“歸還沖繩協定”將釣魚島私相授受,也只涉及釣魚島的所謂“治權”,而非主權。連琉球(沖繩)的主權是否屬於日本都應再議,遑論被日本竊取並非法、秘密地納入“沖繩”管轄的釣魚島的主權,“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之説完全是無稽之談。

  根據《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日本作為戰敗國,在釣魚島甚至琉球(沖繩)的主權歸屬上是沒有説話的份兒的。戰勝國明確劃定了日本的領土主權範圍,即日本列島的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等四島,至於日本的主權是否及于其他島嶼,《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則明確規定由“吾人”即戰勝國“所決定”,而不是由日本單方面可以決定的。

  因此,日本口口聲聲“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並搞所謂“購島”等鬧劇,不僅違背歷史事實,而且缺乏國際法基礎。對照《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釣魚島主權歸屬中國明白無誤,而琉球(沖繩)主權本應再議,美國戰後對日本的包庇顯得毫無理由,在國際事務上強調“法治”的日本卻違背國際法。《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就像一面鏡子,照出日本如何歪曲歷史、規避歷史。

  《波茨坦公告》不僅有著重大歷史意義,而且由於日本對待歷史、主權和安全問題的錯誤態度,而仍然具有現實意義。重申和堅持《波茨坦公告》的精神,就像打中了日本右翼勢力及其在政府的代表人物的“七寸”。無怪乎日本懼怕《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日本政府會對中國領導人參觀波茨坦會議舊址時的講話反應強烈。日本越是懼怕公告第八條,就越是極力否認甚至篡改歷史。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迴圈。

  陷入這樣的惡性迴圈,日本何時能成為真正的“正常國家”?(賈秀東 作者為本報特約評論員、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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