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國際規則的建設者

時間:2014-06-24 10:42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近日,北京好戲連臺,第三屆世界和平論壇剛剛落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的紀念活動又將登場。中國和印度、緬甸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已經成為國際公認的處理國與國關係的基本準則。該原則符合時代發展潮流,歷久彌堅。

  面對中國的崛起,讚揚之辭撲面而來,猜疑之言也蜂擁而至。但近來有一種聲音危言聳聽,誣稱中國在示強,不守國際規則,是規則的挑戰者或顛覆者。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相反,中國一直在以實際行動表明,中國是國際規則的建設者。

  新中國成立後,積極爭取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但備受西方刁難。直到1971年10月25日,在廣大發展中國家有力支援下,聯大通過決議,中國才如願以償。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適應並參與國際規則制訂。中國迄今已加入100多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加入了400多項國際多邊條約,努力維護這些組織和條約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國際機構中擔任要職,同樣貢獻有加。

  當前,中國正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重塑,發出中國聲音,提供中國方案。

  5月21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亞信峰會上闡述了新安全觀,即“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亞洲安全觀”。這一思想體現在《上海宣言》中,成為亞洲各國的共識。亞洲新安全觀對增進地區國家互信與協作、實現本地區乃至世界的持久和平與共同發展,意義深遠。

  6月20日,中國總理李克強在中希海洋合作論壇發表演講,全面闡述了中國的海洋觀,強調通過發展海洋事業帶動經濟發展、深化國際合作、促進世界和平,努力建設一個“和平、合作、和諧的海洋”。在海洋議題廣受關注之時,中國倡導的這一海洋觀有利於世界了解中國,增進海洋合作。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一直用行動切實維護《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維護人類的公平正義。不能因為中國對某些決議草案投了反對票,就認為中國不守規則。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中國一直積極參與20國集團的各項活動,為全球經濟治理出謀劃策,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進行份額改革,是2009年20國集團匹茲堡峰會最重要的成果之一,為的是增強該組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體現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但時至今天,這一方案仍未兌現,為此,中國一直敦促有關國家批准治理與份額改革方案。

  近來針對菲律賓提出南海問題國際仲裁,有人稱中國“不參與、不接受”的立場就是不遵守國際規則。殊不知,中國早在2006年就根據《公約》第298條的精神,向公約提交排除性聲明,將海洋劃界、領土爭端和軍事活動爭端排除在司法和仲裁程式之外。由此可見,中國同樣是在照章辦事,有理有據。

  對於網路空間等國際新疆域,中國主張各國共同制定普遍接受的國際規則,不能把個別國家的標準當作“國際標準”、把個別國家的規則當作“國際規則”。

  可見,中國一貫遵守國際規則,認真履行國際責任與義務,發揮負責任的大國作用。同樣,其他國家也需要相向而行,而不是寬己律人。惟其如此,國際規則才會更有效、更公正。(阮宗澤 作者為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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