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日本大量核材料應置於聯合國的嚴密監管之下

時間:2014-02-21 12:58   來源:新華國際

  最近媒體揭露日本長時間非法秘密持有大量武器級核材料之事,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尤其是安倍政權上臺以來聲嘶力竭地否認侵略罪行,並極力尋求修改“和平憲法”,大肆擴軍備戰,力圖復活軍國主義之時,日本擁有大量核材料是對亞太乃至全世界和平與穩定的巨大潛在威脅。

  為維護二戰成果及亞太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全面徹底貫徹《核不擴散條約》,國際社會應呼籲將日本擁有的核材料及製造核武器的設施全部置於聯合國及其所屬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嚴密監管之下。

  其理由如下:

  第一、按照《聯合國憲章》的敵國條款和日本簽署的《核不擴散條約》,日本都無權擁有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和大量核材料。但是,長期以來日本不但與美國簽訂了《核密約》,而且秘密持有大量武器級钚。據報道,至少存儲由美國提供的331公斤武器級钚。這些钚足以用來製造40到50枚核武器。這是違反《核不擴散條約》的非法行為。從媒體報道看,至少在2010年首次核安全峰會召開前後美國要求日本歸還這批核材料之前,聯合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此是不知情

  的,更談不上監管了。現在恐怕也不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管之下。

  第二、除了已經揭露出來的武器級钚之外,日本還擁有更大數量的钚。至今到底有多少,説法不一,恐怕國際原子能機構也説不清楚。最近日本共同社的報道説有44噸钚,但實際上這是2007年的數字。據美國國家亞洲研究局2013年2月發表的報告稱:日本“建立了最大的完整的核燃料回收再利用體系,擁有製造1000枚核彈的钚。”更重要的是,位於日本青森縣的六所村再處理工廠是一個功能強大的核廢料(又叫“乏燃料”)再處理工廠,每年可以處理800噸鈾,可儲藏2000噸作為乏燃料的鈾。據日本當局及相關專家指出,六所村再處理工廠每年生産的武器級钚可用於製造2000枚核彈。2005年時有專家預測,日本的钚庫存到2020年將達到145噸,超過美國核武庫中的钚數量。2005年2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呼籲凍結所有的濃縮鈾和後處理活動五年,但是日本對此置之不理,辯稱這只適用於新的項目。足見國際原子能機構未能對日本進行強有力的監管。2010年4月,日本政府領導人在出席核安全峰會期間承諾要加強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改善核材料安全管理。這從另一個側面暴露了日本存在核安全問題。

  第三、日本擁有製造核武器的能力,這是眾所週知的不

  爭事實。用一貫鼓吹擁有核武器的日本政要小澤一郎的話説:“造核彈頭是小菜一碟”。事實上,日本從未停止過核武器的研發。日本是否製造核武器主要取決於日本政府的戰略決策,技術、材料和裝備都不是問題。

  第四、日本政壇的核武裝論始終沒有停止過。早在1957年5月,時任日本首相的岸信介(現任首相安倍的外祖父)就明確表示,為了自衛,日本不排除擁有核武器。2006年10月,日本執政的自民黨政調會長中川昭一在電視上公開主張應該允許討論日本是否應擁有核武器,並宣稱“憲法並沒有禁止日本擁有核武器”。2012年11月20日,一直鼓吹日本要實現核武裝的石原慎太郎再次宣稱:“日本可以進行核武器的模擬實驗,這將是一個遏制力。” 現任日本首相安倍和副首相麻生太郎也都是核武裝的鼓吹者。日本外交部原子能司前司長金子熊郎(Kumao Kaneko)在1996年的《原子科學家學報》上發表的文章揭露説:“日本歷屆內閣均堅持認為‘憲法沒有必要禁止擁有最低限度自衛需要的核武器’。”2013年3月16日公佈的美國解密外交檔案顯示,日本政府早在1958年曾在內部討論了擁有“防禦性核武器”的可行性。另據日本電視臺NHK的披露,日本外務省官員1969年2月在與聯邦德國外交人士舉行秘密會談時表示了日本擁有核武器的可能性。

  與此同時,2003年日本眾議院內有83名議員公開支援發展核武器,佔當年議員總數的17%,其中執政的自民黨議員佔30%。近年來,在日本國會內主張研發核武器的人數越來越多。在右翼勢力的大肆鼓吹下,民眾中支援擁核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

  第五、日本已經開始修改“無核三原則”,準備向核武裝邁進。“無核三原則”是指日本佐藤首相1967年提出的“不製造、不擁有、不引進”核武器的一項核政策,中國媒體常常將其稱為“佐藤無核三原則”,給人們的印象似乎佐藤是反對日本擁核的。這是極大的誤解。佐藤榮作是甲級戰犯岸信介的胞弟,他不但不反對日本擁核,而且主張擁核。1965年1月,他擔任首相後首次訪美時就向美國總統約翰遜提出:“為了對抗中國的核能,日本也應該持有核武器”。約翰遜聽後立即表示反對,但又表示美國可以提供核保護。這就是核保護傘的來歷。正是在此背景下,加之當時日本國內民眾反核聲浪很高,佐藤才被迫提出了上述三原則。況且“無核三原則”只是日本政府的一項承諾,本身不是法律,不受法律約束。事實上,“無核三原則”只是日本用來欺騙國際社會和輿論的招牌。

  如今日本政府不僅已把“無核三原則”中的“不引進”改為“不部署”意即隨時可以引進,而且日本議會2012年6月21日對保障國家安全的核能條款提出的修正案,刪除了“僅限用於和平目的”的提法,新增原子能開發“為保障國家安全作貢獻”的內容。韓國《朝鮮日報》網站在報道這則消息時説,日本此舉是“為把核用於軍事目的掃清障礙”。今年2月14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公開宣佈,在緊急情況下,將允許美軍攜帶核武器進入日本。這是對“無核三原則”的公然違反。

  上述事實足以表明國際社會和聯合國加強對日本核材料和核設施進行嚴密監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並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日本政府應在即將召開的核峰會上向國際社會講清日本擁有核材料的情況及對擁核的立場,儘快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擁有核材料及核武器製造設施的詳細清單,並立即將美國提供的331公斤武器級钚歸還給美國。

  二、聯合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應成立專門小組赴日對日本的核材料數量、等級和使用情況進行詳細核查,並予以公佈,同時對日本製造核武器的設施和技術資料進行登記,予以封存。

  三、聯合國核裁軍會議和防擴散會議應將日本的核問題列入會議議程。(作者 錢文榮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高級研究員、新華社世界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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