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涉敘決議的三個價值

時間:2013-09-29 10:47   來源:京華時報

  安理會通過涉敘決議,在事實上奪回了一度失去的國際事務仲裁權,將解決敘利亞問題納入到應有的平臺。

  當地時間9月27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要求敘利亞銷毀化學武器。這是2011年3月敘利亞爆發反政府示威運動以來,安理會通過的首項涉敘決議。至此,國際社會結束了長達兩年的分歧,找到了解決敘利亞問題的可能性。

  安理會通過涉敘決議的價值不僅在於可能的和平。自2011年北非中東發生劇變以來,繞過聯合國安理會對其他國家實施干預幾成慣例。儘管干預刻意避免單邊主義色彩,總是以臨時聯盟的形式進行,但仍在事實上對聯合國機制構成了威脅。對埃及、利比亞等國的干預結果還證明,這種法理性不足的干預方式,並未達到預期效果。強調國際道義與實現地緣政治私利的糾結不清,在這些熱點地區留下了族群分裂、恐怖主義崛起等不少隱患。

  安理會通過涉敘決議的第二個價值是,在事實上奪回了一度失去的國際事務仲裁權,將解決敘利亞問題納入到應有的平臺。在國際熱點問題越積越多,不少國家進入急劇轉型期的今天,突出聯合國的主導作用尤為必要。聯合國固然需要通過改革解決效率等問題,但相對於近年來的單邊主義干預或集團式干預慣性,聯合國顯然更具有平衡性和建設性。

  第三個價值是,對於敘利亞化武問題的這一解決模式,對其他隱藏著的化武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模板:非法使用化武,即使無法查清誰是始作俑者,也可以跳出追究責任人的層面,強制進入銷毀化武庫的進程。這將對使用化武形成有效震懾。

  解決敘利亞化武問題的前景已經清晰。儘管這不能直接結束敘利亞內戰,但至少為這場內戰設定了上限,併為敘利亞問題轉到聯合國主導的和平大會這一軌道上來,創造了新條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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