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問題的歷史真相

時間:2012-09-14 10:10   來源:工人日報

  日本荒唐的“購島”、“國有化”鬧劇仍未停止。但是,鬧劇終歸只是鬧劇,歷史的真相告訴我們:釣魚島自古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並將不容置疑地永遠屬於中國。

  日本侵華 非法竊取

  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隋朝時期,中國就發現了釣魚島;最晚至明代,中國人就開始利用釣魚島。明清兩朝都有大量記載表明釣魚島屬於中國,包括1403年的《順風相送》、1556年的《日本一鑒》、1561年的《籌海圖編》、1605年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1621年《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1719年的《中山傳信錄》、1767年的《坤輿全圖》、1808年的《浮生六記》、1871年的《重纂福建通志》以及兩代留存的大量《使琉球錄》等。不僅如此,一些官方文獻還詳細記載了對釣魚島的管轄情況;而在18、19世紀,日本、英國等國所繪製的一系列地圖,也都承認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

  儘管如此,日本仍然一直對釣魚島覬覦垂涎。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1885年~1893年,沖繩縣當局先後三次上書日本政府,申請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劃歸沖繩縣管轄並建立國家標樁。但由於顧忌中國的反應,同時清楚島嶼屬於中國,日本政府未有貿然舉動。

  1895年1月,眼見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敗局已定,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日本地圖、歸沖繩縣所轄,但當時日本政府既未在釣魚島等島嶼上建立任何國標,也未在日本天皇關於沖繩地理範圍的敕令中載明釣魚島等島嶼。這次秘密會議的內容直到1952年才在《日本外交文書》中予以公開,但這種通過內部會議竊取他國領土的做法是絲毫不具有國際法效力的。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將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包括釣魚島。此後日本一直佔據著釣魚島,直至其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

  戰敗歸還 有理有據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屬同盟國陣營的中、美、英三國于1943年12月1日發表《開羅宣言》,其中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而在取得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前夕的1945年7月,中、美、英又發佈《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蘇聯加入),其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兩大公約再三明確了日本的領土範圍,並務必將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其中釣魚島是理所應當的一部分。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第一條及第六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據此,釣魚島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與臺灣一併歸還中國。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67號》再次明確規定了日本版圖的範圍,即“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不包括釣魚島。

  二戰後,根據包括《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內的各種國際法律文件,釣魚島在國際法上回歸中國。這一結果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成果之一,是中國人民努力抗爭保衛領土的勝利成果,是國際新秩序下的正當成果。

  從地理上看,釣魚島實為臺灣大屯山之延伸;中國和日本是相向而不共架的大陸架,由沖繩海槽分隔,而釣魚島就位於沖繩海槽的西側上沿。依據1960年生效的大陸架公約,釣魚島理應為臺灣島的一部分。另外,日本國內法對領土範圍的界定,同樣不包括釣魚島,甚至不包括作為聯合國託管地的琉球群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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