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就怕“割韭菜”

時間:2013-05-17 12:52   來源:廣州日報

  國務院辦公廳15日下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決定指出,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

  在今年的“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説:“我在地方調研的時候,常聽到這樣的抱怨,辦個事、創個業要蓋幾十個公章,群眾説惱火得很。這既影響了效率,也容易有腐敗或者叫尋租行為,損害了政府的形象。”而日前落馬的原國務院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正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海外投資審批權進行尋租的。

  5月13日,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國務院今次取消和下放117項行政審批項目,正是在國務院各部門現存17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上進行的“存量改革”。從2001年開始,我國的行政審批改革已經改到了第12個年頭,國務院分數次取消和下放了近7成的行政審批項目,彰顯中央政府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進一步釋放改革的制度紅利,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的決心。

  業已推進了12年的行政審批改革,成績不容否定:行政審批項目少了,審批速度也快了,問題也同樣存在。其一,行政審批就像拉橡皮筋,越到後頭阻力越大。審批項目已經取消、調整了近七成,剩下的三成,觸及一些部門的核心利益,才是最難啃的“硬骨頭”;其二,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就像割韭菜,剛剛割完又抽芽。最快的不到幾個月又變著法子恢復了,如母目錄取消,子目錄保留,或合併到其他項目中去;其三,行政審批改革就像打地樁,越往下越艱難。中央政府層面的行政審批才有1700多項,“雪球”滾到地方政府,則高達1.7萬項。足見下層改革比上層改革更為迫切,更具現實意義。種種表像歸因,皆指公權力的“父愛主義”,該管的、不該管的,管得好的、管不好的,統統要攥在手心,不願、不敢、不想放手。

  取消和下放審批項目是行政審批改革的必要選項,但行政審批改革不能僅僅靠砍審批項目。只要公權無所不管的老習慣不改過來,砍掉的“頭”還能長出來。行政審批改革,必須與行政改革、職能轉變結合起來,才有可能避免改革的“輪迴”。行政改革過程,就是政府管得越來越少、權力越來越小的過程,即所謂的“簡政放權”。放權,在三個維度縱深:向地方放權、向社會放權、向市場放權,把可以或應該由社會其他組織承擔的職能轉移給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減少政府對社會事務過多的直接參與。簡政,不僅是“簡事”——簡化行政程度,還在“簡人”——精簡機構、裁除冗員。人少了,機構簡了,行政審批衝動自然弱了。

  減少行政審批,最終還要靠法治。建設法治政府,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的關係,確保行政權力在法律範圍內行使,違法必究;嚴格依法行政,完善執法程式,堅決克服有法不依的現象;強化對行政行為的法律監督,做到用法律管權。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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