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廣東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正在編制之中,明年將提交給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此舉無疑標誌著廣東公共財政預算公開又向前邁進一步。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了人大要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作為其中組成部分,接受人大的審查和監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事實上,按照人大預算監督法,人大需要對政府全口徑的預決算進行監督審查。然而,為什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長期以來沒有被列入人代會審議,甚至也沒有被列入省人大財經委的審議範圍?
原因之一可能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存在一定的複雜性。一般而言,國有企業屬於國資委管轄,但國資委除了監管保值增值,更多的是關注國有企業的人事任免問題,而對其高管的薪酬、接待費水準應是多少,其出國進行業務洽談或者訪問的住宿標準應是多少,管控相對寬鬆。當然,其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國企花的是企業自己的錢,似乎並沒有直接花納稅人的錢。另外,按理説,國企高管的薪酬和相關運營的費用支出水準似乎應該與該國企盈利水準掛鉤,若照此邏輯,煙草公司、電信企業甚至國有控股銀行的高管無疑應該拿最高的薪酬。但是,人們心裏明白,這些國有企業,尤其是國有壟斷企業能夠賺大錢,不一定與高管的能力和努力程度呈正相關關係。因此,國資委自然無法對相關的國企薪酬支出水準乃至經營費用支出水準作出硬性規定。由於預算的“軟約束”,某大型石油企業的總部大堂一盞吊燈就花費156萬元,誰敢説這天價吊燈跟其壟斷利潤沒有關係?
原因之二是國有企業在披露其經營預算數據時可能存在困難。一是,披露其相關經營費用支出之前,必須先公佈經營收入,乃至盈利的預測,如果是非壟斷性質的國企,其收入從市場運營中來,估計問題還不是很大,但是對於那些具有壟斷性質的國企,是否需要如實公佈盈利狀況?如果該企業的盈利率大大高於行業的平均回報率,是否會引起公眾更大的質疑?如果盈利數據經過修飾之後再提交人大預算工委並經過進一步的“修訂”後再向社會公佈,那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公開的意義肯定打了折扣。因此,事到如今,並非是要不要公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問題了,而是怎樣公佈的問題了。
從目前媒體披露的情況看,是由省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再提交給省人大審議。值得關注的是,省財政部門如何獲得全省各個國有企業經營情況的真實數據?事實上,在目前體制下,省國資委是國有企業的歸口管理部門,然而還有一部分的國有企業是歸口省政府其他職能部門管理的,那麼省財政部門估計也只能從文書往來中獲得國企經營的數據。因為我們很難想像公務如此繁忙的財政部門,其公務員會有時間逐家國企去核實其上報給政府部門的財務經營數據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而廣東林林總總的國企加在一起少説也有數千家,是否都需要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披露範圍?
值得一提的是,如何去解讀這些經營預算的數據?是一家一家企業公佈其數據後再進行加總,還是只公佈一個經營收入和支出的總數?如果是後者,會否與我們評論政府部門公佈宏觀而不是細緻的“三公”經費的做法如出一轍?還有,某家國企的經營預算收支情況與另一家國企所公佈的數據是否具有可比性?
雖然還有不少疑問待解,但無論如何,政府部門從善如流,選擇向省人大預算工委提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仍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