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流通協會不能變成“酒鬼協會”

時間:2012-12-05 11:08   來源:新京報

  作為同行企業的聯合體,行業協會應當保持相對的獨立性,才能夠更好地協調成員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市場之間的關係。

  12月3日,在停産6天后,酒鬼酒宣佈完成整改,恢復包裝生産。塑化劑風波持續十多天,其間兩家行業協會——中國酒業協會和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先後發聲,力挺白酒行業。隨著事態擴大和發展,又先後失聲。據新京報記者調查,中國酒類流通協會的會長和常務副會長,分別是酒鬼酒董事長和執行董事。

  一個行業協會,會長和副會長竟為同一家企業的負責人,也就難免讓人覺得,身為“局內人”的行業協會,對各種傳言的“澄清”顯得不那麼理直氣壯。甚至有人認為,正是行業協會的不作為與亂作為,讓這場塑化劑風波愈演愈烈、升級為白酒業的行業危機。

  理論上講,行業協會應當是同行企業的“自我管理中心”。作為同行企業的聯合體,行業協會應當保持相對的獨立性,才能夠更好地協調成員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市場之間的關係。如果一個行業協會實際淪為個別公司的“外聯部門”,只具有壟斷性而不具備代表性,很難讓人相信其能夠維護好行業利益乃至公共利益。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來看,早在2011年6月,臺灣發生塑化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酒業協會已發現白酒産品中基本都含有塑化劑成分,但並沒有讓普通公眾知情,塑化劑危機被隱瞞了17個月。如果酒業協會當時能夠借助該事件進行自我審查處理,其震蕩與影響應該比現在要小得多。遺憾的是,酒協採取的不透明做法,不但對行業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也引發了消費者的恐慌。

  事實上,行業協會沒有承擔起自律職責的事件並不孤立,反而經常在某産品出現品質或是服務問題時,以不恰當的方式“挺身而出”。例如,近年來我國奶業也屢屢出現醜聞,但在關鍵時刻,行業協會卻向國家相關部門遊説降低行業標準,這種只為本行業“服務”,置消費者利益於不顧的行為,最終導致很多消費者對國産奶粉的不信任。

  與之相比,歐美發達國家行業協會不僅自清門戶,維護本行業信譽,而且他們有時會走得更遠。比如建立高於“國家標準”的行業標準,不少企業行使自願監管機制、並讓社會來監督。更值得注意的是,國外的行業協會通常實行理事會決策下的秘書長執行制,協會主席輪流坐莊,秘書長受雇于協會,執行協會決策;在決策上,則通過專業小組或專業委員會提供依據,主席會議進行決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部分大企業控制行業協會,導致協會喪失服務整體行業的立場,僅為少數人或企業服務。

  國內多數行業協會是由政府下屬機構轉變而來,在協調與政府關係方面是“強項”,而在協調與公眾關係方面幾乎沒有多大作為。但一個行業包括供需兩方,事實證明,如果行業協會只看到企業利益,而忽視甚至傷害消費者利益,最終只能是失去市場的信任。(王瑩 學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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