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紀委書記怎成了階下囚?

時間:2012-09-27 08:50   來源:人民網

  原宜賓副市長陳光禮因受賄罪于2010年12月29日被四川省資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據報道,2002年10月至2002年2月,陳光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11個單位或個人在爭取項目、工程建設、協調施工事宜、推進施工進度、資金撥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請託人送的人民幣2222萬元、美金10萬元、港幣1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103萬元的越野車一輛。(9月25日,《檢察日報》)

  從相關報道中,筆者看到一個細節,陳光禮曾被評為四川省優秀紀委書記。按道理説,29歲便當上縣紀委書記已是風光無限,而且5年的紀委工作經歷陳光禮應該熟知黨紀國法,也明白貪腐會有怎樣的後果,很遺憾,這位曾受過省級表彰的優秀紀委書記,最終還是因為受賄而落馬。

  對於自己走上腐敗之路的原因,陳光禮説“感覺自己提拔無望,考慮自己今後的路”。這樣的受賄理由,其實和大多數貪官同出一轍,看似恰如其分,其實卻是站不住腳的。作為一個農家子弟,29歲當上縣級紀委書記,37歲當上縣長,陳光禮是升遷無望嗎?相對於絕大多數基層幹部來説,陳光禮的仕途已經是風光無限了,他之所以走上大肆收受賄賂的貪腐之路,歸根結底是他人生觀、價值觀嚴重蛻變,而這如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下了蛻變扭曲的人生觀、價值觀,那麼自然會長出墮落、腐敗、貪婪的惡果。

  想撈一把卻落個雞飛蛋打的下場,不僅全部財産被沒收,提拔的希望也徹底沒了。不僅沒撈上一把,而且聲名狼藉,官帽丟了、地位沒了,下半輩子也將會在監獄中生活。其實對於這樣的結局,陳光禮應該能想像得到,畢竟當過5年的紀委書記,即使再漫不經心,他也應該能夠感覺到黨和國家反腐敗的決心和意志,也能夠感覺到整個社會對於腐敗的深惡痛絕。

  曾經的優秀紀委書記如今卻成了階下囚,這不能不發人深省。筆者認為,每一個黨員幹部都應該認真反思、引以為戒。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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