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山管理部首次公示了微山縣276個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每人平均月平均住房公積金繳交額。其中,微山縣煙草公司每人平均月平均繳交額最高達2195元;位次靠後的微山縣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和微山縣慧興貿易有限公司等兩家公司為80元,兩者相差27倍(9月24日《工人日報》)。
據説,公佈276家單位公積金繳存情況,本意是希望交得多的帶動交得少的,按時交的帶動不按時交的,督促企業依法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公眾卻從這些公佈的資訊中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秘密: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數額,最高的和最低的居然相差27倍。這讓人們發現了又一個社會分配不公的毒瘤,並且引發了公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質疑。這時候,那些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先”的企業不僅不是什麼“榜樣”,而且成了公眾聲討的對象。
住房公積金繳得多的單位,為什麼會引起如此大的“民憤”?看一看這是些什麼單位就知道了。煙草公司每人平均月平均繳交額最高,為2195元;供電公司位居第二,為1944元;縣國家稅務局位列第三,為1623元。你看,正是那些平時就讓公眾不滿和頭疼的壟斷企業和特權行業。他們的住房公積金繳得多,是因為這些部門靠權力壟斷,獲得了超國民收入的高工資;正因為他們的高工資,對於與工資比例掛鉤的住房公積金,又讓他們獲得了一筆意外的高福利。煙草公司繳納住房公積金每人平均2195元,其中一半是由單位負擔的。這就是説,煙草公司在高工資的基礎上,又通過住房公積金,使職工增加了1100元收入。
而一些工商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則有“新舊社會兩重天”之勢。位次靠後的微山縣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和微山縣慧興貿易有限公司等兩家公司為80元。還有更慘的:微山鹽業公司每人平均月平均繳交額僅為67元,2005年已停繳。
應當看到,壟斷行業的高工資本來就是不合理的。他們的高工資並不是這些人特別勤勞、特別聰明、特別有貢獻,只不過是靠著壟斷資源、壟斷市場、壟斷價格,獲得了超市場的效益。他們憑什麼拿高工資?現在又可以在高工資之上再增加高額的住房公積金,更拉大了社會收入差距,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傷害了社會公平正義;同時,巨大的收入差距引發公眾不滿,激化社會矛盾,成為影響穩定和諧的重要因素。而住房公積金27倍的差距,也與設置住房公積金的初衷背道而馳,低收入家庭難以靠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高收入者則是借此開闢了一個增加收入的渠道,而壟斷企業又有了一個增加福利的藉口。
解決住房公積金相差27倍的社會不公問題,治本之策是從源頭上進行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讓整個社會的收入差距縮小,特別是把壟斷行業的高工資降下來,從而使住房公積金的差距隨之縮小;同時要完善住房公積金政策,使得住房公積金制度體現出對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的關照,而不是為高收入者錦上添花。對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標準,也應該“限高、擴中、提低”,對於工資水準較低的,應提高最低標準;而對於壟斷行業,則設置天花板,不能為了多籌集資金,採取“多多益善”的態度。而這些政策,顯然不能由負責管理住房公積金的部門自己制定,應該由政府制定後經人大審議決定。有關部門也應對住房公積金的公平問題進行指導,不能完全由地方政府決定。總之,只有割掉收入分配不公這個社會肌體上的毒瘤,社會才能繼續健康地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