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空姐,依法嚴懲與情緒撫慰

時間:2012-09-07 13:44   來源:法制日報

  9月5日,記者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離職空姐走私化粧品案。這名離職空姐係一家淘寶網店店主,長期攜帶從國外免稅店購買的化粧品入境銷售而未申報,共計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人民幣113萬餘元,涉嫌走私,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這一起案件引發了廣泛熱議(9月6日《人民日報》)。

  網路上對這名離職空姐抱同情者居多,一些人認為法院對她判刑太重,更有人認為她的行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有網民説“不就是代購嗎,怎麼能算是偷稅呢?”

  代購本身並沒有“原罪”,但代購並不等同於免稅。如果依法繳納了海關稅的代購或者代購的物品本身屬於免稅的,那麼代購就是正當合法的;如果代購的物品不屬於免稅的,且逃避海關稅收,則是非法的,涉嫌走私。2010年7月2日,海關總署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即郵遞進境物品應繳進口稅超過50元人民幣的,一律按商品價值全額徵稅。如果逃避海關監管,不繳納海關稅收而進行代購,顯然是要受到相應的制裁,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認為離職空姐無罪的網民顯然是將代購與免稅相提並論了,在更深層次上講,則是因為懲罰離職空姐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一些網民的利益。有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國海外代購的市場交易規模達到78.2億元,而據中科院教授、網路經濟專家呂本富估計,國內消費者代購目前每年的貿易額可能會達到100億美元左右。這裡面,恐怕有相當數量的代購是逃避了海關監管,偷逃相關稅收,這直接帶來代購的商品價格低廉,網民對這種逃避稅收的代購也習以為常。而司法加大打擊逃避稅收的代購,恐將代購商品價格抬高,這也將動了網民的“奶酪”,網民們表示不解也是理所當然。

  但是,網民喜歡逃稅的代購,甚至是同情逃稅的離職空姐,網民為保自己的利益有無合理性呢?這背後的原因更值得我們反思。首先,就同類商品而言,國內的增殖稅、消費稅等各種稅收疊加起來,國內的價格往往比在國外的價格高昂得多,例如在國內售價為5000元左右的iphone4s手機,同期在加拿大的售價則是3940元。甚至是國內生産的商品,在國外購買也比在國內購買便宜,因為國內的運輸費、稅收加上公關的各種灰色費用,價格自然就上去了。這無怪于網民都熱衷於購買海外的商品。其次,國內的食品安全等問題屢屢曝光,這同樣讓網民熱衷於購買國外的商品特別是食品,如奶粉等。

  但是,面對國內商品價格居高不下,且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現狀,海關部門卻是收緊口子,抬高了網民外購的成本。據1994年海關部門出臺的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區的個人物品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而到了2010年,卻規定“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才予以免征。免稅額降低,迫使網民們只能去購買國內的商品或者將眼光轉向那些偷逃關稅的代購網站。可以説,正是海關動了網民們的“奶酪”,才讓網民們同情離職空姐動海關的“奶酪”。

  純粹從法律角度上講,離職空姐代購逃關稅被判刑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並非法律上沒有問題的事情就可以經得起現實的拷問,因為社會發展的本質就是要改善民生,為全體民眾享受發展的成果。那麼,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否通過降低稅收和各種費用,讓我們也能像國外一樣購買到物廉價美的商品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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