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新京報》消息説,北京發改委工作人員承認,電價只漲不落這個問題確實存在,業內人士則表示,電價總體上調是出於成本考慮。另外,近日有媒體關於“魏橋自備電廠電價比國家電網低1/3”的報道,將企業自備電廠的內外供電之爭再次推到風口浪尖,百姓期待以此拉低電價。而據最新報道,目前國家電網已經與魏橋集團達成協定,魏橋的余電在滿足廠區周邊商戶用電後重新併入山東省電網,實現互利共贏。
據説如果用國家電網的電一個月的電費要2萬元左右,而用魏橋集團的電則只需要12000至13000元。0.6元/度是魏橋集團對外供電中較高的商業用電價格,而如果商家用電量大,且與魏橋集團關係好,那麼商用電價還可以降到0.56元/度。在魏橋集團家屬區,供電價格是0.35元/度,而國家電網的居民用電價格是0.6元/度多。魏橋電價如此之低,還不是一時半會兒的“低價傾銷”——這叫動輒“巨虧”的高貴上網電價情何以堪?
從經濟學角度看,魏橋電價便宜如斯,當然未必是好事。這就好比在科技進入後現代階段後,我們還在鼓勵農民自造原生態的潛水艇一般。譬如發改委就説了,“自備電廠不合法、不安全、不環保”。合法是個政策問題,而安全環保則為技術癥結。這樣的説法自是有理,問題是,“地電”與“國電”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嗎?早在2002年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十年倏忽,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四大目標”,貌似只初步達成了前兩步。
清理門戶容易,尋求共贏困難。“地電”的魏橋版本,果真是非要“誅之而後快”?必須看到,一是魏橋電廠除了缺點之外,在成本控制上,有沒有值得國家電網學習的地方——就譬如“員工待遇”?二是“地電”打破“國電”一家獨大的局面本身就是市場使然,資源産品價格改革大幕已啟,培育發電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是不是接下來需要思考的問題?三是電價上漲動輒談成本,但成本成為一個無底洞,説不清道不明,甚至“企業社會責任”也橫加進來,那麼,成本誰説了算?國家電網能學學“地電”的透明成本核算體系嗎?
眼下有幾點是確鑿的:電價一放開,漲價隨之而來;成本與節能偏好成了電價上調的主力因素;聽證會無法厘清的成本核算等疑雲……説到底,不過是市場化的價格與非市場化的身份之間的對壘。
電價不是不能漲,魏橋的例子不過再次印證一些樸素的市場和社會邏輯:競爭是最好的價格杠桿,而公開透明則是最佳的成本控制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