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統計造假的制度根源

時間:2012-04-11 09:57   來源:中國網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日前表示,在統計數據上弄虛作假是統計領域最大的腐敗,懲治預防在統計上弄虛作假是統計系統廉政建設的首要任務。對此,有學者表示,各地數據造假的情況較多,特別是在經濟狀況不好的地區,“這種現象太普遍了,調研時就能看到”。(4月10日《新京報》)

  馬建堂局長的這一席狠話絕非無的放矢,統計數據弄虛造假非常普遍。今年2月和3月,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室分別查處了重慶永川區和山西河津市干預企業獨立上報數據、涉嫌違反《統計法》的行為。其中,重慶永川區政府發文要求企業直報數據前,先把數據報給地方部門,經審核評估後,方可上網報送國家統計局。管中窺豹可以發現,一些地方數字造假的嚴重程度已經觸目驚心。

  統計獨立作為藥方,近年來被廣為提起。從根本上説,以GDP為中心的政績考核指揮棒,導致了統計上的弄虛作假。因此,很多人呼籲,統計需要獨立。開這個藥方容易,但真要實現進而去治病卻難。我們看到,公眾吁求獨立的任機構、部門何止統計一家,結果是鮮有真的實現了的。統計部門本身作為行政體系的一部分,獨立之難道理也是類似。

  幾年前,在統計部門工作的朋友曾經跟我説,有些數據本身就不是給公眾看的,甚至一些普通的社會經濟數據被定密。朋友的意思,不是説這些數據有多重要,而是想告訴我編制這些數據是給上級看的,對上負責對於他們來説更重要。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追求統計本身的專業性,被很多人認為是務實和可行的改進方式。從技術上説,現有的統計方法、口徑等本身也都存在問題,修改一下實在正常。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

  按照現行的《統計法》,企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有統計違法行為者,給予經濟處罰,但國家機關統計違法卻幾乎沒有處罰。事實上,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的主體是政府部門,但卻不是法律制裁的主體,這樣的法律疏漏,必然讓造假有恃無恐,談不上有力的約束。統計部門要發現相關部門的這些問題,當然很容易。法律上也給予了統計機構核實訂正的權利,話雖如此,但目前的財政體制,地方統計局的經費來源高度依賴地方,恪守統計專業、獨立成為一句空話。統計部門受制于地方,可以訂正的法條也就很難操作。

  如果地方統計部門各方面依舊受制于地方,很難自行改變統計方法、口徑,很難做到獨立。中央垂直管理的統計體系,理論上可以得出真實的數據,事實上也一直在工作,但經費保障和人事權並未完整得到保障,正是因此,各種統計數據往往還是由地方統計編制而出。事實上,除了完善垂直統計體系外,支援非政府機構、學術單位建立非官方的統計數體系,既可以規避和地方上直接的利益衝突,也能形成對國家統計部門和地方的制衡和約束,這一點實際也是國際慣例。

  統計並非只能由政府去做,不應該被壟斷。各種機構的數據存在,更能為決策提供科學的判斷。當然,無論是政府的統計部門,還是其他統計機構,透明度是保證其統計數據真實可信的重要指標。統計方法的採用、採樣的分析操作,都應該對公眾公開,這樣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人為修改。建立多元的統計體系,彌補統計部門的缺陷,作為一種思路應該被重視,這比一味喊著建立獨立的統計體系要相對容易。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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