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辦”禁酒是行政陋習

時間:2012-04-06 13:35   來源:法制日報

  4月3日,有網友發佈一張圖片,畫面中是一組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政府機構的牌子,其中一塊寫著“寧陵縣禁止午間飲酒辦公室”,直指政府機構膨脹。4日,河南省商丘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回應,這個辦公室是一個臨時機構,並沒有增加人員編制(4月5日《南方日報》)。

  政府公務員工作日午間飲酒,不僅影響日常工作、助長不良習氣,還容易導致公款消費的無序膨脹。因此,近幾年各地政府都在推進“禁酒令”,無論是出發點還是落腳點,其實都是可圈可點的。但禁止午間飲酒,有相應的規章制度貫徹執行便是了,為此設立一個“禁酒辦”專門管禁酒,其實多此一舉。

  “禁酒辦”雖然是臨時機構,但同樣需要人力、物力和各種資源的配置——這就意味著,公共財政就要因此額外支出大量資金。沒有增加人員編制,不代表不增加行政經費開支。不管是接受舉報,還是派專人蹲點調查暗訪,都需要耗費國帑。這種管理功能與紀檢監察等部門職能嚴重重疊的臨時機構,不客氣地説,是非常無謂的行政資源浪費。如果説“大吃大喝”是一種作風邪氣,那麼,設立“禁酒辦”去禁酒的做法,認為只有設立了專門機構,才能體現出整肅查辦的“權威性”,就是一種驕矜的權力邪氣,需要禁止的行政陋習。

  別看“禁酒辦”的“動靜”看起來聲勢浩大,暗訪了多少次、查處了多少人、多少幹部受懲罰,數字醒目成績斐然,其實根本就沒有觸及根本問題。反過來説,倒是由此證明當地官場酗酒之風的嚴重性。

  問題的關鍵在於,既然是臨時機構,就一定有撤銷的一天,當“禁酒辦”牌子撤出公眾視野的時候,“大吃大喝”很容易就會捲土重來。事實上,某些權力意志主導的、為某種管理意圖設立的臨時管理機構,設立的時候轟轟烈烈招來眼球一片,而撤銷之後沉渣泛起,在現實中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作風廉政建設是一個長期的制度化建設。只要違規違紀者得到迅速有效的嚴懲,讓制度時時處處發揮效能,歪風邪氣就會逐漸被肅清。不讓中午飲酒就不飲酒,禁止工作日進出娛樂場所就不去,不以權力意志為轉移,而由制度來監控。至於臨時性存在的“禁辦”,表面上是在為制度“助威”,實際上是對黨紀國法和規章制度的架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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