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個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市,到之後陸陸續續進行試點的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寧夏青銅峽等地,包括官員財産申報、公示在內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公示制度,雖然各地具體操作有較大差異,但結果卻非常相似——沒有結果。記者近日回訪了上述5個試點地區,浙江慈溪、寧夏銀川和寧夏青銅峽三地的回復都是“零投訴零異議”,湖南瀏陽方面則謝絕了採訪,新疆阿勒泰地區則由於推動者、阿勒泰市前紀委書記吳偉平的病逝而停滯(4月5日《錢江晚報》)。
一方面是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律師韓德雲今年第七次向全國人大遞交有關官員財産申報公開的議案;另一方面是新疆阿勒泰市等僅有的幾個試點地方陷入徘徊甚至停滯狀態,效果不佳,全國範圍內耗時近三年的公示試點猶如泥牛入海,沒有激起任何漣漪——這幾年,官員財産公開制度一直是在“河裏摸石頭”,原地踏步、徘徊踟躕。
正如前不久《人民日報》“深化改革”系列評論所説的,“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難啃的‘硬骨頭’,不能回避也無法回避”。現實中,或是囿于既得利益的阻力,或是擔心不可掌控的風險,或是陷入“不穩定幻象”,在一些人那裏,改革的“積極穩妥”往往變成了“穩妥”有餘而“積極”不足。這些年來,一些地方改革久議不決,一些部門改革決而難行,一些領域改革行而難破,莫不與此有關。
官員財産公開制度無疑就是我們改革中那塊最難啃的“硬骨頭”,因為它真正觸及到了官員利益的核心問題。説起推行官員財産公開制度,有人很會拿技術層面的問題來推諉搪塞,其實,現在在技術上還會有什麼問題呢?正因為“主要阻力來自體制內”,所以,即使是現在施行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也是陷入了形式主義的“怪圈”。廣州市副市長歐陽衛民曾提出,現在為預防腐敗而設置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每年領一張表填,但內容的真假沒有人核實,一些漏洞“造就甚至引誘了人犯罪”,應該用技術和政策來堵住漏洞。
流於形式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讓預防腐敗之“籬笆”的“縫隙”更大了,這從近幾年高發的腐敗案件裏就可以反思出相關的制度缺陷的危害。官員財産公開制度,無論從改革的層面,還是從反腐敗大局考量,“不能回避也無法回避”。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提出的“研究推進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被學者稱為“性質上的突破”,這是推進“領導幹部相關事項公開”的工作要求第一次出現在我國廉政工作計劃中。官員的“私事”從報告到公開,這更是強化領導幹部監督的一個意義深遠的信號。
的確,當“寧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機”成為我們的共識,當“寧要微詞,不要危機”成為改革的方向,我們還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再讓官員財産公開制度停滯在民眾的熱切期待中呢?官員財産公開制度到了該“上岸”的時候了!即使是一次不甚完美的“上岸”,也能體現出改革的勇氣和膽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