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裸官”監管調研報告》指出,“裸官”是貪污腐敗行為的高發人群,儘管早在1997年,中央就把“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作為領導幹部應當報告的事項之一,近年來,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的管理不斷加強,但是,監管方式多是內部式,“裸官”治理已經成為反腐敗的軟肋。(《中國青年報》2月21日)
隨著地球村時代的到來,配偶和子女因某種原因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已在所難免。但隨之而來的“裸官”監管又成為一大難題。相關資料顯示,外逃貪官現象很是嚴重,近年來,此類案件呈集中爆發之勢。比如,原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高嚴、原陜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原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原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盧萬里、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楊秀珠、原中共溫州市鹿城區區委書記楊湘洪……媒體報道的一長串名單大大地刺痛了國人的眼球。
社科院的報告,不失時機地提出了一系列的治本之策。我的理解——
一是對內科學監管。嚴格來説任何官都沒有貪腐的特權,如果逢貪必治遇腐即懲的相應措施到位,那就無所謂單獨加強監管“裸官”的問題了。二是加強國際合作。貪官在地球上絕對不是一個受歡迎的“物種”,加強國際合作打擊貪腐行為已是大勢所趨。但是由於我國在相關領域的國際合作尚未啟動,相關法律尚不完備,司法合作機制尚不健全,以至外逃“裸官”被引渡或遣返回國接受法律懲治的渠道仍不通暢。
一些貪官在外逃成功之後,還要像原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周金夥那樣,一邊以一紙“我勤奮為黨工作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已經遠走高飛,你們就不要再費勁找我了”的留言戲耍紀檢部門;一邊又美滋滋地與早已持有美國“綠卡”的妻女在異國團聚。“裸官”屢屢上位頻頻得手,成為貪污腐敗行為的高發人群,對於社會風氣的影響,對於轉型期人心的傷害,都不可小視。
由此觀之,監管“裸官”的一些治本之策,會讓人産生遠水解不了近渴之惑。在“裸官”的問題上,治標之措施也不宜完全放棄。我以為——
一是要進行徹底公示。比如報告提出,所有處級以上公職人員配偶及子女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情況,均應向社會公開或允許公眾查閱。此外,如果眼下公示財産尚有困難,對此類官員的提拔公示中,應附有配偶或子女居留他國情況的內容。
二是勸退。在全面公示的基礎上,對於那些子女配偶宣誓效忠他國的官員,有關方面在提拔的時候還應該作謹慎使用的考慮,甚至對關鍵職位的掌權者,亦不妨另選賢能替代之。既然調研報告已顯示,“裸官”係貪污腐敗行為的高發人群,那麼有關方面只相信“裸官”們才最德才兼備,換了別人會影響社會發展,恐怕沒有多少人會相信。(文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