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鎮長怎麼煉成了大貪官?

時間:2012-02-22 08:53   來源:人民網

  52歲的原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鎮長李丙春,涉嫌利用職權便利貪污拆遷款達3800余萬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數額更是達到1.78億余元,如果罪名成立,他將成為京城最大的貪腐鎮長。下周,該案將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2月20日《新京報》)

  行將退休的李丙春,作為基層幹部,長期在基層工作,經歷了各種磨煉,按理應該經得起金錢利益的考驗和誘惑,但是,他卻將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了為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擅自貪污拆遷款,數額特別巨大;瘋狂挪用公款轉入個人控制的公司進行經營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此外還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墮落為了令人髮指的京城最大的貪腐鎮長。李丙春的墮落,再一次告誡我們,對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督一刻也不能放鬆。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一旦失去控制,便會變異蛻化為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腐瀆職的工具,因此必須下大力氣加強監督,尤其是對“一把手”幹部,更加需要嚴格管束,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作,使手握重權的幹部沒有腐敗的土壤和機會。

  現在很多基層幹部,不太希望到黨政機關工作,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現在的鄉鎮農村,已經不再是計劃經濟時候那樣,很貧窮,集體經濟很薄弱了。在招商引資成為一些地方唯一“指揮棒”、重要“風向標”的背景下,各種獎金福利等已經遠遠超過了黨政機關所謂的陽光工資。在收益頗豐的誘惑下,一些基層幹部往往會對錢看得很重,甚至一些人可能就會不擇手段、不惜一切代價,往自己的口袋裏揣錢。久而久之,一些基層幹部便會喪失黨性原則,而逐漸蛻變為唯利是圖、見錢眼開的貪官污吏。因而,加強對基層幹部的黨性教育、宗旨教育,並切實完善基層幹部的考核評價體系,讓基層幹部在紮根基層的同時能夠服務基層、奉獻基層,而不是能撈則撈、能貪則貪。

  長期在基層的幹部,往往面臨個人仕途的“天花板”現象。由於長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一些在基層的幹部心理便會發生扭曲,認為既然組織上不關心,陞官無望,何不在原本就很短暫的政治生涯中,替自己考慮考慮,為個人利益上動動腦筋、想想辦法。行將退休的李丙春,估計其內心深處也有一種“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撈白不撈、不貪白不貪的思想觀念。因此,對於基層幹部,在突出培養鍛鍊的同時,更要加強管理和使用,絕不能放鬆管理,甚至不聞不問,讓基層幹部寒心,甚至導致他們心理扭曲、道德滑坡,以致淪為貪官,那就是黨和人民事業的不幸了。

  黨員幹部不得從事經商辦企業等經營活動,應該已經不是今天才開始要求的了。但是,在一些地方,總還存在少數幹部經商辦企業,官商一體的不正常現象。因為商人老闆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官員一旦與商人成為一體,往往會在公與私、義與利的天平上産生偏移,公私混淆、見利忘義、見錢眼開往往會讓一些幹部拿黨性原則做交易,甚至用公權力來為自己貪婪的慾望做保護傘,甚至直接插手,以權謀私。李丙春指使別人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就是因為自己與其共同控制了一家公司。換句話説,李丙春的墮落,與其官商一體的特殊身份有著不無重要的關係。因此,要想保持官員的根正苗紅、心中無私,必須堅決嚴禁官員經商辦企業。

  幹部不論大小,都手握一定的權力;職務不論高低,都心存一定的慾望。權力一旦失控,便會張狂變異;慾望一旦不遏,則會焚身滔天。小鎮長淪為大貪官,甚至小村長淪為大貪官等案例告誡我們對幹部的教育管理絕不能放鬆。否則,權力張狂、貪慾氾濫,危害的就不僅僅是一兩個人了。(倪洋軍)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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