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繼續,紙上得來終覺淺

時間:2011-12-05 14:33   來源:齊魯晚報

  房價走勢牽動人心,國家針對房地産出臺的任何一項政策措施都將是重磅新聞。日前,多家媒體報道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已知會地方政府,對於限購政策將於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後對限購政策進行延續。住建部一官員説,限購在可預見的未來,不存在放鬆可能。

  首先要普及一下“知會”這個書面用語,畢竟人們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這樣生僻的詞彙。知會,意思是指某個文件已經按照協同及審核程式所決定的意見簽署完畢,並告知另外的人,以讓其知曉事件經過。這樣,媒體的報道就可以概括成很短的一句話:住建部把繼續限購的決定告訴了地方政府。

  限購政策不鬆動,如此重要的政策資訊出籠,是媒體通過挖掘採訪得來的,而不是住建部第一時間對公眾發佈,顯然讓人心裏感覺不太塌實。畢竟,媒體報道不能替代政府部門的權威發佈,公眾最希望看到的是權威部門的正式説法。眾所週知,隨著《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頒布實施,各級政府、部門資訊公開制度逐漸得到健全和完善,通過官方網站、新聞發佈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主動公佈資訊。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一些部門在資訊公開、發佈的及時性與權威性方面,離民眾的需求和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年8月份,“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佈了《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在廣泛傳播了三天后,國家稅務總局才發出了簡短的辟謠聲明,甚是讓人不解。有時候,清者自清,也是需要當事人自己站出來澄清的。

  政府資訊公開,是公眾實現知情權的重要方式。國家採取什麼樣的房地産政策,不單單是政府部門考慮的事情,僅僅知會地方政府是遠遠不夠的,還要讓老百姓知道,甚至聽一聽公眾的呼聲和要求。出臺一項政策調控經濟,是需要綜合考量的。當然,何時適合發佈政策資訊,取決於決策者對形勢的認識和把握。因此,有關部門出臺事關全局的政策時,為降低可能産生的風險,肯定慎之又慎,會刻意滯後發佈,或者控制資訊發佈的渠道,但是,這樣深藏不露的做法,只會讓傳聞甚至謠言滋生。

  因此,無論出臺怎樣的政策,相關部門理應按部就班,按照資訊公開制度的要求,亮出權威的説法,及時給公眾穩定的預期,讓大家吃上一顆定心丸。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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