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應成為就業公平的表率

時間:2011-11-23 14:16   來源:羊城晚報

  11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佈《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調查的2011年國家公務員近萬個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此外招考還在政治面貌、性別、戶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視性要求,其中性別歧視較為嚴重。

  國家公務員招考又簡稱“國考”。號稱“國考”而充滿歧視,真是一個不小的諷刺。因此,這個調查報告甫一發佈即引起社會強烈反應,應在意料之中。但我最想知道的反應,卻是主持國家公務員招錄部門的反應,最希望看到的是這個部門的積極回應。如果有關部門不説話,那麼就等於默認這個報告的結論;如果不那麼認同這個報告,那麼也應該出來表個態,説明不認同的理由。倘若報告由它報告,自己現在怎麼做以後還怎麼做,則不能説是負責任的態度,因為這實在關乎公務員招考的信譽和政府的公信力,也關乎“國考”給其他招考做一個什麼樣的示範。

  從報告中“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的調查結論,人們不難想像,如此普遍的歧視一定來自制度性歧視,只有修改招考規則,才能革除現實弊端。但在公務員招考中,以制度的形式規定年齡作為招考的限制條件,又有什麼充分依據呢?誰能證明一個35歲的人,比一個30歲或28歲的人更不能勝任某個公務員崗位呢?把年齡線畫在28歲也好,35歲也好,都是充滿強烈主觀意志的産物。如今,連考大學都取消了以往的年齡限制,公務員招考保留年齡限制又有什麼合理性呢?

  這個報告還提到,要求報考人員須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的職位,佔總職位數的19.1%。這樣的限制性規定看上去很有道理,其實毫無道理可言。黨的先進性不意味著黨員個體都天然地具有先進性,一個黨員現在先進也不意味著永遠先進,這都是基本常識。某個中共黨員比某個非中共黨員更適合某個職位,或某個非中共黨員比某個中共黨員更不適合某個職位,這都要靠實踐來檢驗,而不能先驗地做結論。在非中共黨員擔任中高級公務員現象日益增多的今天,仍以之作為報考的先決條件,不能不説是思想落實于現實,難逃歧視之嫌。

  實現就業機會公平,最起碼、最本質的要求,不過是給人們一個平等的就業機會,不能人為地設置年齡、性別、戶籍、地域等條條框框,先把一部分人排除在競爭之外。自己是不是值得報那個崗位,能不能考上那個崗位,適合不適合幹那個崗位,報考人可能比招考人更清楚。但如果你連試一試的機會都不給他,還奢談什麼公平?即使他對那個崗位根本不感興趣,也會覺得你是在搞歧視,甚至有貓膩。在這個意義上,公務員招考備受歧視非議,不能説沒有自找的成分。

  在我看來,“國考”幾乎和高考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同樣巨大深遠的影響力,也決定著公民對政府公信力和社會正義的信仰。倘若公務員招考都充滿歧視而不能得到糾正,那麼現有的歧視就可能進一步惡化,並很可能對其他領域的招考錄用産生極其不良的影響。而假如“國考”能在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做出表率,則數量龐大而在招考中又各行其是的事業單位、企業單位,才有可能形成統一的規範體系並得到嚴格執行,怨聲載道的“蘿蔔招聘”現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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