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東北“最牛交警”説開去

時間:2011-11-23 10:52   來源:中青網

  【核心提示】有法必依是每名交警必須堅守的基本準則,絕不可以越雷池半步。但鐘曉光卻越了雷池,他竟然沒有對肇事司機做酒檢,還當場把致人死命的肇事司機給放了。這樣的舉動也就難怪人們要稱他為東北“最牛交警”了。

  《法制日報》11月4日披露東北出了個“最牛交警”。 這個“最牛交警”姓鐘名曉光。説他“最牛”,是因為他處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命的事故,報道中的原告指證肇事人當晚喝了酒,但交警鐘曉光一沒有對肇事司機進行酒精檢測,二沒有對肇事致人死命的司機採取臨時拘留調查,三是製造了遇難孩子母親“不得而知”的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鐘曉光作為一名交警,“刑法”的這些規定,他應該知道得一清二楚。肇事司機第一被指證係酒後駕駛,第二是車輛肇事死了人。按照刑法,該責任司機最輕也該“處拘役”。人命關天,酒駕應測,相關法規説得明明白白。有法必依是每名交警必須堅守的基本準則,絕不可以越雷池半步。但鐘曉光卻越了雷池,他竟然沒有對肇事司機做酒檢,還當場把致人死命的肇事司機給放了。這樣的舉動也就難怪人們要稱他為東北“最牛交警”了。

  我們要構建和諧社會,和諧社會的根基是法律的公平公正。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寫的“逼上梁山”,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奸臣當道,法律不公。儘管歷史幾番演繹,但今天如果我們沒有法律的公平公正,照樣會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法律的公平公正,主要體現在執法者身上。執法者要求別人有法必依,首先自己要有法必依。鐘曉光的“牛”所以不能不了了之,就在於他作為執法者,帶頭破壞了法律的尊嚴,破壞了公平公正。如果我們對此置若罔聞,任其發展,那就必然會動搖和諧社會的根基,這顯然是不能允許的。

  近年來,各級公安都非常重視從嚴治警。治警從嚴是為了防止在警察隊伍中出現“爛蘋果效應”。所謂“爛蘋果效應”,指的是一個蘋果爛了,如果不及時處理,那這個爛蘋果就會影響到周圍其他的蘋果,最終會導致整筐的蘋果爛掉。就是説,對於警察隊伍來説,一個人出了問題,如果不認真嚴肅地進行處理,那他就會影響到很多人,就會導致更多的執法者敢於鋌而走險,有法不依,最終影響到整個警察隊伍的建設,影響整個警察隊伍的形象。這個代價實在太大了。正確的做法是絕不能姑息個別“爛蘋果”,一定要及時清理“爛蘋果”,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住整個警察隊伍,確保整個警察隊伍廉潔自律,秉公執法。也才能取得人民對警察的擁戴。

  人們知道,遼寧公安從嚴治警曾經走在了全國公安的前面,《人民日報》對此曾做過長篇報道。對於今天“丹大高速”出現的這名“最牛交警”,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是個別現象,也完全應該相信遼寧公安會認真嚴肅處理,從而避免此類情形再度發生。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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