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品安全違法者就該從重懲處

時間:2011-04-26 13:06   來源:西安晚報

 

  國務院食安辦等九部門日前聯合發佈公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食品生産經營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沒收其非法所得,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制販非法添加物一律從重從快懲處。(4月25日《新京報》)

  毫無疑問,與此前只針對某項添加劑的舉措相比,此次嚴打非法添加劑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但是考慮到食品安全問題,事關公眾的身體健康,這樣的嚴厲手段是必須的。

  當下,食品安全領域裏問題頻出的一個關鍵點,就在於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太低,三聚氰胺這樣如此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其生産者僅擔了幾年的刑責。我們不妨想想,倘若這樣一起轟動全國的大案責任人付出的成本也不過就是幾年的徒刑,那麼其他影響沒有如此巨大與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責任人,能受到怎樣的處罰也就可想而知。

  所以蘇丹紅去了,孔雀綠會來,三聚氰胺了了,瘦肉精又浮出水面,及至最近的毒豆芽、染色饅頭,食品安全領域裏的事件層出不窮,幾乎已經窮盡了人們的想像力,但最終人們無奈地發現,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面對這樣一個現狀,顯然,再以常規性的手段進行處理難以起到威懾作用,從重從快懲處就必然要成為一種常規性手段。

  我們當然不會天真地認為從重從快懲處能解決食品安全領域裏的一切問題,但的確會讓那些熱衷於使用非法添加劑的違法者付出沉重的代價,一票否決,一次定刑,就像對待酒駕者的嚴厲一樣對待非法添加劑的使用者與生産商,食品安全領域裏頻出的問題才會逐漸減少。(文/王毅 圖/王乃玲)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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