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評選細則

時間:2014-10-22 10:18   來源:中國記協網

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

評選細則

(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評選委員會2014年8月25日審議通過)

  根據《中國新聞獎、長江韜奮獎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評選辦法》),結合本屆評選會實際,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評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評選標準。中國新聞獎評選要統籌兼顧中央媒體與地方媒體,平面媒體與廣電媒體、網路媒體,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參評作品;關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國際傳播獎項評選要兼顧不同媒體、不同體裁的作品。長江韜奮獎評選要關注參評者中少數民族、女性新聞工作者,關注為我國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聞工作者。

  (二)堅持評選程式,在認真全面審看(聽)所有參評材料、充分討論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

  (三)堅持專業評選與社會參與相結合,評選時參考參評材料在網上公示後社會公眾的評議意見。

  (四)在堅持評選標準前提下,要關注體現“走轉改”精神、努力改進文風的作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短、實、新的作品。長江韜奮獎評選要關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優秀新聞工作者。

二、總體要求

  (一)實到評委超過全體評委人數4/5,方可召開評選會。

  (二)評選會由評委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主持。

  (三)評委中途離會不能參加投票的,按實到評委投票。離會評委不能委託其他評委代為投票。

  (四)先評選中國新聞獎,再評選長江韜奮獎。

  (五)按設獎數額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中國新聞獎選票如有多投的,則該選票上多投的項目作廢;長江韜奮獎選票如多投的,則該選票計為廢票。每輪投票結束,在規定得票範圍內,按得票數從高到低依次取齊規定數額的參評作品和人選。

  (六)評委在小組評選會和評委會全體會議討論時,除評選會主持人要求解釋清楚的問題外,不得宣傳、介紹、點評本推薦(報送)單位推薦(報送)的參評作品和人選。如有違反,主持人要制止並給予批評。

  (七)從所在單位沒有參評作品和人選的評委中産生9名監票人,負責監督評委投票和工作人員計票工作。

三、設獎數額

  (一)中國新聞獎

  設獎數額不超過300個。其中,一等獎不超過53個(包括10個新聞名專欄);二等獎不超過91個;三等獎不超過156個。10個新聞名專欄中,中央媒體和地方媒體各佔50%;報紙通訊社類和廣播電視類專欄各佔40%,網路媒體專欄佔20%。

  特殊情況下(各項評選條件都很優秀,只是因字數、時長限制等硬性規定所限)經評委會決定,可設不超過4個特別獎(與一等獎同樣待遇),其中報紙、通訊社、廣電、網路類作品各不超過1個。如因評出特別獎而突破設獎總額,則減少該獲獎作品所在項目相應設獎數額;如未超過,則不減。

  (二)長江韜奮獎

  設20個獲獎者名額,其中長江系列10個,韜奮系列10個,可以缺額,不能超額。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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