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應納入國家責任體系

時間:2013-04-26 14:25   來源:長江日報

  隨著抗震救災重心的轉移,外界的關注點也在發生變化。近幾天,對災區房屋受損情況、新建建築品質的關注逐步浮現。不少人抱有一個疑問,為什麼蘆山地震中還是有大量的房屋毀損?

  針對這一問題,中國地震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的有關專家官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地震災區新建公共建築主體結構基本完好,“5.12”以後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建設的房屋受災的很少,受損嚴重的多是一些老舊房屋。

  專家解答區分了墻體開裂、脫落與主體結構受損,根據這種界定,後一種情況才能算危房。因此,此前媒體曝光的蘆山縣初級中學裸露在外的發泡膠和空心磚不存在品質問題。同時,相關人員以建築抗震級數一説不科學間接回應了另一個普遍質疑。

  這些技術性分析中,房屋結構與坍塌間的關係被重復提及。由於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抗震性相對較強,一些汶川地震後按照新標準修建的鋼混結構房屋多得以倖存,而不少磚混合土木結構的民居則受損嚴重。後者即專家所言的老舊農民自建房。

  雖然上述説法有著一定的合理性,但仍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思考。例如,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確切的房屋毀損數據。只有如“沒有發現學校房屋倒塌”、“ ‘5.12’以後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建設的房屋受災的很少”的排查結論。若在此基礎上加以推論,不能排除新建建築受災的情況。那麼,有多少新建房屋受損,它們的受損程度為何?這些問題應當得到解答。

  從住建部的評估來看,房屋受損多在於自建房的結構不合理。而自建房又並非汶川地震後依照新標準統一建設的,相關方面的建築品質責任也就不存在。然而,如果按蘆山當地民眾逾九成房屋受損的説法,這種結構不合理不是少數而個別的問題,它幾乎覆蓋了這一區域的所有人。

  農村自建房抗震能力弱不是今天才暴露出來的問題。汶川地震以及其他地震災害中,都會有這樣的情況。加強對四川等地震多發區自建房的防震建設,完全應納入抗震設防的規劃之中。但從過去到現在,自建房品質保障責任並沒有充分地從個人轉向國家。除了少數經濟條件允許、安全意識較高的家庭建起較紮實的房屋外,大部分自建房長期與可預見的風險相伴。

  震區不在城市,在蘆山地震中受損較多的是農民自建房。在中國的治理格局裏,鄉村是自治的,這使得很多管理和服務延伸不到那裏去。就自建房的品質來説,情況也很複雜,困難很大。但我國農村人口這麼多,其居住房屋的品質如何,關係到無數生命的安全。目前,我國也出臺了很多條例,把新農村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從國家保障公民安全的基本義務來看,房屋品質也應當做到公平的廣覆蓋,這個問題也需要在新一輪災後重建中受到重視。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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