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死人的“彩禮”是社會之累

時間:2013-03-29 14:56   來源:東方網

  阿金的男友和他父親到府提親,雖然阿金堅持不要男方的彩禮,可家人不同意,“開價”8萬元,還提出婚後要他倆負責養父母和爺爺三位老人的生活。“還價”不成,男友父親拉著兒子離開了阿金家。不久,她就將孩子打掉了。3月25日一早,阿金被發現上吊自殺了。(3月28日《新華日報》)

  兩情相悅、談婚論嫁、相守一生,原本是一件喜事,卻因為禮金孩子打掉,女子自殺,傷痛背後令人禁不住問,養女難道就是為了其在結婚時大賺一筆?而這種風氣,除了打著傳統習俗的道德旗號外,説難聽了,與販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本質上有什麼不同?

  也許會有網友説,話有些言重了,但在生命面前這種審視自身弊端的契機真得不應該再錯過了。正如網友的留言,彩禮近些年來在很多地方都水漲船高,比如少的地方能“萬里挑一”就不錯了,諸如“四萬四”“八萬八”的地方更是遍地開花,某些地方訂婚要“三斤三兩百元大鈔”更是讓人驚詫。在此,以這個方式嫁女,女兒能不稱之為“商品”嗎?

  訂婚作為我國的傳統,在古代盛行大概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古代婚姻缺乏現代法律的維護,只好通過這種訂婚的方式,以契約的形式約定,對男女雙方加以約束;另一個是,古代人結婚後,女兒和父母則聚少離多,而贍養父母的關係也隨著女方的婚姻而終結,由此,古時嫁女則要求男方出彩禮。訂婚放在現代則未必合時宜了,且不説法律已經能夠有效的約束男方雙方的權益,如今物質條件以及社會養老機制的逐漸健全也使人老了有一定的社會保障。就算這些都做不到,但男女平等的理念已經深化,女兒出嫁後贍養自己父母也成為了流行色。在這種情況下,訂婚何嘗不是多此一舉呢?

  彩禮之所以盛行,在現代恐怕很大程度上還來自虛榮和面子,似乎彩禮越高就能證明自己的女兒更優秀,而如果男方不提訂婚,就會認為自己女兒沒有受到重視,由這些背景來説,不得不説,收彩禮已經成為了一種陋習。

  對此,有網友認為彩禮越是在農村越厲害,很大程度上源自農村的落後。但實際上反過頭來説,城市裏要求的有車有房也不過是變相的彩禮而已。由此來説,單獨批評農村沒有意義,整個社會對婚姻的“靡靡之風”才是關鍵。進一步説,其本質上和社會上崇尚紅包文化有很大的關係,剛過去的春節不就有很多網友為付出的壓歲錢而叫苦嗎?

  當金錢成為衡量社會的一切,當金錢與親情、愛情糾纏在一切,人與人之間更多的趨向了虛與委蛇,人情社會不是親情社會,也不是友情社會。面對逝去的生命,每個人都應該反思。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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