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奉化市滕頭村黨委書記傅企平建議,把春節假期延長至10天。他説,春節假期名義上是7天,但除去兩個週末調休,實際假期僅3天;許多人回家路途遙遠,路上用掉好幾天。在某門戶網站上,該建議得到近九成投票網友的支援。(3月6日《新京報》)
延長假期、增設節假日、落實帶薪休假等話題,在兩會場合,已是多次被提出,也頻頻引發民意共振。這次,傅企平代表建議延長春節假期,再度引發關注,也表明它與民意關切點有著交集。
對許多人來説,春節長假不“長”,確實是發自內心的感受:週末調休的“抵消”,再算上“人在囧途”的折騰,7天假難免會大打折扣。本是跟家人相聚的難得時機,很多人卻只能來去匆匆,甚至回不了家,親情涵養的機會也被架空。因而,“延長春節假期”收穫的高支援率,實則民眾訴求的直觀表達。
而對春節假期太短的弊端,傅企平也從得失考量、習俗沿襲的層面予以剖析:首先,幾天之內完成數億人口的“大遷移”,會造成春運壓力過度集中;再者,按傳統習俗,不少地方保留著元宵之前不開工的慣習;此外,無益於拉動消費。而延長至10天,能給公眾更充分的休憩餘地,讓他們能從繁忙節奏中抽身,同家人溫存。
放假延長,眾聲之中,也會有異議:如在現代社會,延長假期,會打亂正常的生産經營程式,讓生産節奏停滯等。
平心而論,兩種説法各有道理,沒絕對是非。事實上,假期伸縮,牽涉的利益面錯綜複雜,必須利弊兼顧、仔細考量。春節7天假期究竟合理與否,定為多少天合適,都應科學評估、謹慎決斷,而不能隨意定奪。
可多數網友對延長春節假期持認同態度,這固然與某些人的“好逸習性”相關,但歸根結底,源於公眾在“休假成奢望”後的焦渴。
前不久,兩個關於休假的新聞,引起熱議:一個是國務院發佈《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基本得到落實;另一個是,報道稱,中國人公共假期每年已有115天,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兩則新聞一齣,網民就吐槽:“落實帶薪休假,為何還要等7年?”“又拖了‘國民假期’的後腿了”……
在現實中,儘管關乎勞動者休假的法規在日臻完善,可對很多上班族而言,有些假期只是紙上畫餅,難以落到實處。某些職工加班加點成常態,工作甚至是“5+2”“白加黑”,休假權也在“被加班”中被消解。至於“探親假”“帶薪休假”,更是如鏡花水月。春節流動人口井噴,的確連接著“過年還鄉”的習俗,可誰能説,它跟休假、返鄉的機會太過匱乏無關呢?
當然,休假權的落地,也離不開博弈的過程。對多方權益,應週全考量。比如有企業就希望,假期可“定活兩便”,既保障職工休假,又顧及生産經營的連貫性;有些民眾則認為,在長假出行不便的情境下,應考慮錯峰休假……諸如此類,都應納入決策的考量範疇,促使政策設計中的細節完善。
休假權,不應只是擺在“權益櫥窗”上的展覽品,而應可以觸碰。公眾關注“延長春節假期”的議題,某種程度上,何嘗不是為休假權虛置找一個訴求表達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