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長春一對剛結婚半年的小夫妻,由於雙方都不是本地人,而且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結果因為春節的時候該回誰的老家過年而爭執不休,最終離婚了事,令人唏噓感嘆。(1月23日《城市晚報》)
表面上這對小夫妻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回誰家過年的問題,但實際上,他們離婚的真正原因來自於社會現實,比如有春節火車票難買,兩地回家不方便;比如還有獨生子女政策給小夫妻帶來的諸多壓力等等。所以,這對小夫妻的離婚只是一個社會縮影,現實中有更多的小夫妻面臨著他們同樣的問題,誰都無法逃避,只不過很多沒到離婚的程度而已。
這顯然是一個很嚴峻的社會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小則影響到一些家庭的生活和睦,大則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所以,對待這對小夫妻的離婚,不能僅僅局限在質疑年輕人對待婚姻的態度和價值觀上,而應該透過這些現象來反思,整個社會應該如何面對這類情況的普遍存在,應該如何協調老人渴望孩子回家團聚與孩子因為客觀原因無法完全滿足老人願景的矛盾。
最近幾年,有關老人孤獨的話題不斷被提及,越來越多的老人因為子女不在身邊而變成了空巢老人。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法規,要求年輕人常回家看看。可是,誰又來體諒年輕人無法回家與老人團聚的現實羈絆呢?無處不在的壓力,比如房奴、孩奴等等,還有每當春運時一票難求的現實,讓很多人感受到的不是親情的團聚,而是一種面臨鄉愁時的無助與無奈。
我們當然同情這對小夫妻,但我們同樣在這對小夫妻的身上看到了隱藏在很多人身上的隱憂與矛盾,這是一個社會矛盾。所以,此情此景之下,不是幾個人的唏噓,不是某個年齡段的價值觀是否特立獨行,而是整個社會都需要反思。
換句話説,一段婚姻,需要的不僅僅是兩個人、兩個家庭來維繫,還應有整個社會的因素。這時候,很多人建議獨生子女家庭可以將老人接到一起過節,這也許是一個不錯的想法。但這也是見招拆招,如果不從一票難求,不從獨生子女等社會因素上尋求改變與突破,挪走了一座大山,還會有其他大山依然壓在年輕人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