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車亂收費、高收費問題一直為社會所關注。記者11日從山東德州市120急救調度指揮中心了解到,該市所有救護車開始試行按計價器打表計費,院前急救項目收費標準也將在救護車內公開張貼。(12月12日《深圳商報》)
醫院的救護車外出急救病人所需要的人力成本,加上耗油、車損等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醫院向使用救護車的患者收取一定的費用也算合理。
現在由於缺乏一個統一的收費標準,全國各地很多醫療機構的救護車存在亂收費、高收費的問題,結果不但招致患者的不滿,也給人一種“一切向錢看”的印象,損害了醫院的社會形象,背離了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因此,對於山東省德州市近日出臺管理規定,要求所有救護車都開始實行按計價器打表計費的辦法,無疑是值得肯定的。
統一收費標準,統一收費只要得到嚴格執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以往急救車漫天要價的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對於“高收費”的問題,還要另作討論。按照《德州市院前急救項目收費標準》,救護車打表計費以後,10公里起步,起步價格20元,超過10公里以後加收2元/公里。
這個價格是高還是低,必須和當地的經濟發展水準和居民生活消費水準作比較才能知道。目前德州市計程車的價格是2.1元/公里。這也就意味著,醫院急救車的收費價格和市場上的計程車收費標準基本一致。雖然説急救車和計程車相比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與此同時,我們也不應該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急救車的公益屬性。
説到底,醫院的急救車,是醫院正常的救死扶傷工作的一部分,這就決定了它的公益屬性,決定它應該側重公益性。如果公益在左,市場在右,那麼急救車的價格收費標準,就應該儘量往左偏,而不是往右偏。換言之,在收費理念上,醫院的救護車不能完全遵循“市場思維”。
醫院救護車向市場上的計程車學習,實行打表收費,這是一種值得肯定的進步。但是在收費標準上,不能忘記公益屬性,而應該本著減輕患者負擔的原則,堅持低廉收費,讓利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