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引發惡性事件需警惕

時間:2012-12-06 15:2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汕頭縱火案不應只是就事論事地處理,地方政府有必要捫心自問:對待可能到來的年底討薪潮,我們準備好了嗎?

  12月4日下午,廣東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一文胸廠發生大火,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人受傷。死傷者均為18—20歲的女工。有傳言稱,是因為該作坊拖欠工資,激怒一名工人關門縱火引起。隨後,火災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被抓獲,供認了因勞資糾紛買40元汽油到該廠放火後逃跑的犯罪事實。(12月5日新華網)

  “因為他不發工資”,“只好拿自己的生命去跟他賭。”面對記者的採訪,縱火者道出了這樣的實情。這起造成14人死亡的特大縱火案件,雖然結果讓人震驚和痛心,但縱火者本身其實並非無惡不作的暴徒,而是一個因為拿不到工資而失去理智的普通打工者。

  可以想見,在他走火入魔決定縱火燒燬老闆財産的時候,肯定沒有想過與他同在此打工的其他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如今,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他的這一生鐵定是被自己的選擇給毀掉了,連同被毀掉的還有14個鮮活的生命。

  按照一些學者的定義,這起事件應該是典型的“弱者對弱者的殘害、弱者對弱者的禍害”的悲劇。在討薪悲劇中,他是絕對的受害弱者;而在他失去理智的縱火案中,他又成了剝奪他人生命的殘忍施暴者。這讓這樣一起悲劇,越發顯得沉重。此刻,老闆已經逃跑,他拒絕付給工人合法勞動所得的具體緣由,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出現今天的慘劇,帶給他的同樣將是毀滅性的打擊。  

  總之,這起縱火案其實有一個值得全社會警醒的關鍵詞,那就是“討薪”。

  這麼多年來,民工討薪始終是不變的年終話題。被逼無奈的討薪者們,總是不得不“創造”另類的討薪方式,以便吸引媒體關注。於是,我們看到了各種形式的討薪,從最初的跳樓秀,到後來的討薪新聞發佈會、拜河神討薪等。但是,更多的人卻沒有這樣的“聰明才智”,他們有的人真的從樓上跳下去了,有的人拿刀捅向了無辜的路人,還有的人劫持了偶遇的女孩,還有的去集體堵路討薪……而這一次,討薪的民工選擇了縱火。

  近年來,一些討薪維權者相信,必須把事情鬧大,最好吸引媒體關注和政府介入,才能把事情解決。雖然解決欠薪問題每年都會列入地方政府的年底工作備忘錄,但勞動者討薪維權的渠道其實一直都不暢通。一方面他們沒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組織可以依賴,另一方面通過法律途徑討薪需要先行支付的討薪維權成本又過於昂貴,而政府機構的重視和介入往往也總是姍姍來遲。對絕大多數討薪民工而言,他們可以選擇的討薪路徑其實很少,唯有“別出心裁地鬧”,而一旦他們失去理性,就可能突破法律正義與社會道德的底線。

  這起縱火案,也許不應該只是就事論事地處理,地方政府部門大有必要捫心自問:對待可能到來的年底討薪潮,相關部門都準備好了嗎?有沒有主動出擊去解決問題,還是坐等媒體報道或者各類慘劇發生才去“重視”?多少企業可能存在欠薪行為?多少民工可能拿不到工資?投訴舉報渠道是否保持暢通並且高效運轉?

  無論如何,汕頭縱火案提醒:對於年底討薪潮,需拿出治本之策提前應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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