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不能代替問政於民

時間:2012-07-18 09:39   來源:中國青年報

  廣州“限牌令”于6月30日21時突襲,打了毫無準備的公眾一個措手不及,從而引發強烈爭議。7月16日,廣州市常務副市長陳如桂在“廣州新型城市化道路中的交通建設”第二場市政府領導新聞發佈會上,將這種沒有事先徵求市民意見的突襲,解釋為是為了防止市民搶購、集中上牌,從而影響社會穩定和公平,也影響政策實施效果。

  陳如桂副市長進而指出:“這個限牌政策試行一年,我們可以用一年的時間去發動群眾參與討論,再出臺將來的交通管理政策。”

  我們自然可以將陳如桂副市長的這些解釋,視之為政府和政策的良苦用心。但千解釋萬溝通,卻終究繞不過去這樣一個事實:即便是試行,“限牌令”也已經在實施,其對市民的影響已經形成;“限牌令”的突然襲擊,成功阻止了搶購和集中上牌,保證了政策的實施效果,卻深刻地激發了公眾的輿論反彈,使得人們對政府採取政策突襲這種施政方式,産生深深的不滿。

  無須諱言,如此的政策突襲,對政府的公信力和政策的良善意向,都是一種難以彌合的傷害。

  鋻於城市有限的承載力,汽車限牌似乎也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必須明確的在於,一個影響面巨大的政策的推行,哪怕是試行,也應當且必須要事先徵求公眾的意見。這不僅是政策得以順利實施的要求,也是行政規則以及政治文明的要求。

  就政策的制定和推行者來説,一項政策的出臺,自然希望能夠順利實施下去,不僅儘量降低政策的推行成本,也使得對於社會可能的衝擊,能夠降到最小。就此而言,陳如桂副市長對於廣州汽車“限牌令”為何突襲的解釋,也並不是全無道理。但陳如桂副市長卻肯定沒有搞清楚,應該如何理解政策的推行成本,以及如何推行,才能真正地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

  任何政策出臺,都有不可避免的成本。向人們解釋政策的初衷,為了公眾能夠接受政策而展開辯論,從而使得政策出臺和施行有可能曠日長久,是政策的成本;不顧及公眾感受而用行政強力直接乾脆地推行政策,也是政策的成本。本質問題在於:如何去理解這樣不同的成本。

  廣州的“限牌令”結合了上海、北京的做法,顯示了盡可能擇善而從的善意;限牌令先“試行”一年,也顯示了讓政策軟著陸的善意。但如此眾多的善意,卻無法掩飾本質上依然是在依靠行政強權推行政策的本意。坦率地説,廣州限牌令的突襲,就是以一種既成事實來坐實政策,以一種行政的“花招”、“手腕”或者説“技巧”,來讓公眾認可現實。即便“試行”一年之後政策有所微調,展示了“問政於民”,政策也不會出現根本的修改。

  “試行”是廣州“限牌令”最容易軟化反對意見的高招,你難以從根本上否認這不是一種“問政於民”。但是,“突襲”的推行方式卻真切地表明,它的確不是真正的問政於民。所謂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黃連已經吃下,政策已經在推行,再大的意見,也只能寄望所謂的“微調”。試問,這是“問政於民”嗎?這是群眾去民主,政府去集中。

  尤為要者,廣州的“試行”,為用行政強權推行有可能引發公眾反彈的政策,開了一個後果難料的先例。在“試行”就是“問政於民”的旗號下,重大政策要徵集民意完全是可有可無。政府如果的確心存善意,“試行”將取得“試行”的效果,否則,“試行”不過就是行政強權的遮羞布。(徐冰)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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