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主題公園推出的“夏日樂愛短裙”活動,規定7月份到8月份,凡是穿著長度不超過38公分的短裙,年滿18周歲以上的女性,都可以享受每人55元的半價票入園,其中7月21號、22號上午12點前,符合條件的女性只要10塊錢就能進園。(7月15日,河北衛視)
顯然,這家公園打的是“美女牌”,意欲拿美女的身體來吸引異性眼球,這是典型的“美女經濟”!
當然,鼓勵美女穿38公分短裙,不代表鼓勵美女裸體。而且,既然鼓勵女性穿38公分的短裙,説明已經有女性穿著這種超短裙,公園只是對這些女性實施“優惠”,因此,還不能説公園這樣做就不對。
但是,從個人文明禮儀以及保護女性隱私來説,在公共場合,女性還是少穿這種超短裙為宜,因為著裝得體是基本的文明禮儀。從這個角度來看,公園不應該鼓勵女性穿超短裙。
其實,即使在很開放的娛樂圈,女性穿超短裙、透視裝也是引爭議的。我們經常看到,有女藝人因為穿超短裙露出內褲,被娛記捕捉到後,被以“泄漏春光”或“走光”為題發佈在媒體上,可見,讓內褲不外露,其實也代表著保護自己的“隱私”。而在第14屆華表獎頒獎晚會上,女藝人袁莉因為穿著透視裝秀丁字褲,結果也引起了很大的非議。
桂林這家公園的規定,還讓人想起了不久前上海地鐵公司的善意提醒。為了減少性騷擾事件,上海地鐵公司在微博中提醒女性不要穿得太暴露,以防被騷擾。結果引起了女權主義者的公憤,她們抗議,“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
俗話説愛美之心人人有之,如何穿著打扮是人的自由,但穿著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素養。在公共場合,還是儘量不要穿得太暴露。因為雖然“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很有道理,但這只是一種理想主義。穿得太少,誰也不能保證就沒有人會“見色起意”,誰也不能保證就沒有人伸出“鹹豬手”。地鐵頻頻發生性騷擾事件,固然與某些男人的猥瑣心態有關,但有的也與女性的穿著有關係。
一方鼓勵女性穿超短裙,一方建議女性不要穿得太暴露,無論是從維護社會道德,倡導個人文明禮儀,還是從保護女性個人隱私的角度來看,都值得深入思考與討論!(池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