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郊一些村莊的村民們因拆遷補償而富起來後,不少人終日無所事事,有的靠打麻將度日,有的甚至染上了毒癮,很多人因無度揮霍而返貧。(7月15日《人民日報》)
部分拆遷致富村民的返貧悲劇,當然有其主觀方面原因,比如文化理念上的“先天不足”,只知錢的貨幣功能,卻不清楚錢與財富是把“雙刃劍”,它可以促使善的種子生根發芽,也可使惡的慾望發酵膨脹,從而導演出內涵相異的人生悲喜劇。加上一次獲得數十萬、幾百萬元的補償款後,不免於一夜之間滋生或助長其追求物欲享受的心態等。
但話説回來了,導致部分拆遷致富村民的返貧悲劇,在很大程度上也與社會對轉型的農民引導不力或管理失位有關。目前,對徵地補償大多是“一錘子買賣”、“一次性買斷”,普遍缺乏對徵地農民正確的消費和投資引導意識。何況,這些年,城郊村一級組織的管理職能弱化。拆遷前只知道要他們配合,催其拆遷;拆遷後村變成社區了,忙著通大路、造高樓,村民們的素質教育無人過問,社區文化活動也乏人張羅。在此背景下,導致部分一夜暴富的村民,只貪圖眼前享受,卻不去想縱情聲色、揮金如土將帶來的惡果。
個別拆遷致富後的村民返貧,影響的通常是返貧者個人及其家庭的前途與命運,但如果致富後返貧成為一種多發現象,恐怕就令人擔憂了。因為這不僅關係到致富返貧村民的生活和生存,處理不好,亦勢必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顯然,對地方政府來説,當務之急是,應儘快把拆遷人口管理的制度化建設提到重要議事日程,既要幫助失地農民轉變思想、提高綜合素質,也要關心其就業狀況、提高其對城市社會的適應能力。同時,還要幫助拆遷農民完成從農民向城市居民身份的轉變。總之,只有“以人為本”,從長計議,才能讓拆遷農民不是“富裕一陣子”而是“幸福一輩子”。(王志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