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下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尿毒症,透析僅半年後,廖某已花光了所有積蓄。為了讓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醫院公章,並用這個假公章到醫院給妻子做了將近4年的免費透析治療,而他自己患有糖尿病和肺結核卻從不去醫院。7月11日,廖某因詐騙罪受審,檢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3到10年。(本報今日A17版)
私刻公章,詐騙金額達17萬元,這樣的犯罪行為,沒有被網友苛責與批評,相反,“有情有義的漢子”等讚譽卻在新聞跟帖裏撲面而至。如此的吊詭,無非印證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在缺乏大病救助的尷尬困窘裏,個人的人性之惡,很容易被感同身受的公眾給予體恤與諒解,並引發對制度無力的責難。
我們自然不能原諒廖某私刻公章的舉動,但對於其寧可自己不看病,也要為患重病的妻子看病,甚至冒犯罪風險的這種不離不棄的情懷,必須給予足夠的尊重。事實上,廖某並不是天生品行不端之人,其下崗後開摩的拉活,勤勞本分,但在透析半年花光所有積蓄的沉重壓力下,救妻子,成為鋌而走險的理由。
如果我們的醫保制度庇護到位,這樣的悲劇顯然可以避免。當前,有關大病救助的制度依然無力,對於如尿毒症這樣的大病來講,如果沒有政府層面的救濟與兜底,“一場病消滅一個中産”並不是寓言。
大病救助機制是責任政府的體現與擔當,在關鍵時刻,政府和制度有必要幫幫那些處於困境中的患者及家屬,只有攙扶起這踉蹌的人性,才能避免更大的惡與不良後果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