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分期還債有財?有才!

時間:2012-07-09 10:29   來源:廣州日報

  近日,媒體曝光安徽三義鎮政府公款吃喝欠債17年未還。債主先後向蒙城縣及亳州市法院起訴。隨後,雙方“達成和解”:首次償還14059元,餘款按每年3萬元“分期還清”。(7月8日《中國青年報》)

  債主劉夢夫贏了官司,卻品嘗不到勝利者的喜悅,還要繼續為分期還債能否如期兌現憂心忡忡;三義鎮政府輸了官司,可絲毫沒有失敗者的苦澀。公款吃喝欠債17年未還,給政府形象蒙上了陰影,到頭來竟然毫發無損,沒有一個官員為此付出代價。更讓人焦慮的是,如此高收益、零風險的白條成本,怎能嚇退某些大吃大喝的官員?

  有的政府部門打白條屢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飯店經營者的心態的確有些微妙,既希望細水長流,背靠政府這棵大樹好乘涼;也擔心不接受官員打白條可能會有更大的經營風險,甚至關門停業。不過,相比之下,我們更應看到制度層面的漏洞存在,讓官員敢於“只管簽字打條、不管掏錢付賬”,導致“打白條”式的官方賒賬屢禁不止。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治理公款吃喝打白條的最好方法。當下,應在財務制度中增設專門的公款吃喝科目,把所有隱藏在各個其他財務科目中的吃喝內容,單獨列出來,向社會公示。如果每一次吃喝費用、吃喝之人和吃喝功能表等資訊都能曝光于納稅人面前,如果每一筆財務預算及報銷能在陽光監督下透明運作,官員就不敢在白條上上演“簽字秀”。

  此外,公款消費打白條,既要注重事前預防,更不能忽視事後治理。對於這種情況,不妨嘗試通過“國家賠償”先行還清欠債。這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利益,挽回政府形象,同時,有關部門還可事後根據責任認定,向官員進行追償和問責。(張楓逸)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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