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9日《西安晚報》報道,近日,媒體曝光西安一名重點中學女校長周某,從擇校費中取款200多萬元用於個人買房。目前,她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據了解,該名女校長從教近30年,她從一名普通的化學老師做起,2009年被任命為某中學的校長,曾被評為全國教學目標十佳校長。
學校本應是純潔的地方,校長本應是我們敬重的“人類靈魂工程師”,然而,曾以為僅僅存在於官場的腐敗細菌,稍不注意,縱容了心中那個“貪”字,就會讓腐敗無處不入,找到“入侵”的缺口,最終使人變質、心變形、權力變扭曲。
因此,居安之時,我們當有思危之心;光環之下,我們當有清醒的認識。據報道,案發時的周某還不滿50歲,是西安市一家省級重點公辦中學的校長。從教近30年,她從一名普通的化學老師做起,2009年被任命為某中學的校長,曾被評為全國教學目標十佳校長。在她的帶領下,這所學校晉陞了省級重點,成為了眾多家長眼中的名校。教學品質提高了,學校名氣上升了。這些,誠為可喜、可讚之事。
雖然我們尊重這個校長曾經踏實走過的每一步,也為她做出的教育教學工作成績而稱好。但是,這些應成為工作再上新臺階的激勵,成為個人再穩步向前的鞭策,而非“躺在功勞本”上的“享受資本”,更不應是伸出違法亂紀之手索取個人私利的“藉口工具”。可惜的是,這個校長在成績面前“沾沾自喜”,放鬆了對自己擁有的權力約束的警惕心,失去了對廉政思想的堅守,忘掉的了黨與組織的教育,想到的是如何用校長之權為自己謀到私利,並付諸行動,如此,又豈有不栽之理?
“十佳校長”落入法網警示啥?其挪用200萬元擇校費給自己買房,買下的是可笑可悲可嘆的“牢獄”之災,而非“安樂窩”。沉痛的反面教材,當警示著我們每一個領導幹部:貪慾之念不可有,貪邪之手不可伸,更不可倒在名聲的“光環”下。“自驕自傲迷失自我,自狂自大毀滅自我。”面對世間的種種誘惑,我們需要捍衛榮譽,就必須將廉潔高高的擎起,直至抵達靈魂;我們需要平靜而安寧的幸福,就必須將歪風邪氣從身邊驅走,堅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做人,決不可沾染上不正之風的可怕“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