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拾失物”的路人被道德綁架

時間:2012-04-09 08:43   來源:四川線上

  4月3日,成都司機王洪均送貨時60萬元貨物掉下車,王洪均發現貨物丟失後駕車趕回,前後10分鐘的功夫,貨物已被一搶而空。事情經媒體報道後,已有8件物品被歸還或已找到拾物者,仍1件物品下落不明。律師表示,若當事人沒有掌握相關證據,拾到物品者不構成侵佔罪。(4月6日華西都市報)

  看到“路人搶失物”的新聞,網上便有了“路不拾遺成傳説”的論調,甚至相關報道在遣詞造句上也玩起了“春秋筆法”。對於這些撿拾失物的路人,網民不必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手畫腳,一方面網友們遇到同樣情景並不一定高尚到哪,另一方面審視事件全貌路人並非那麼“面目猙獰”。

  在討論路人撿拾失物的行為前,先要審視一下失主的行為。60萬元的貨物確實算得上鉅額,作為運輸人員,在承擔此種運輸工作時,必然應該謹小慎微。具體到細節便是,要對運輸貨物的捆綁進行檢查,以防捆綁鬆動繼而發生丟失情況。據目擊者稱,貨物的丟失確實與捆綁不牢有關,因此司機一方存在工作失誤,由此造成了貨物的丟失。

  撿拾失物的路人成分複雜,既有“身手麻利”的麵包車,也有QQ車主,更有路邊的清潔工。必須要強調的一點是,撿拾失物的路人曾有“提醒失主”以及“等待失主”的舉動,只不過司機並未聽到呼喊。由此來説,並非所有路人都是“見利忘義”之輩。

  最為關鍵的是,當網路上“歸還失物”的微博接力開展後,大部分撿拾失物的路人都及時的歸還了失主,並未繼續“佔為己有”。當然這裡面有法律的威懾作用,以至於路人不得不歸還。事情到此便應該點到為止,再借題發揮説“世風日下”之類則屬過激之談。

  不得不説一點,在看到類似的新聞時,很多網友都會想當然的將“路人”與“見利忘義”聯繫起來,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其批判。首先,看到任何新聞都應該將過程梳理清楚,將來龍去脈搞清;再者,作為資訊發佈者,記者在成文時切不可摻雜“春秋筆法”,以誤導讀者;面對此類新聞,我們能否少將路人用道德綁架,並捫心自問:我會做的比他更好嗎?(宛可欣)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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