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明碼標價緣何“羞答答”?

時間:2012-04-06 10:52   來源:東方網

  據銀監會的要求,各銀行要將現行合規的服務收費項目逐項列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等內容,于3月底前統一公佈或印製手冊發佈。記者查詢12家商業銀行網站發現,包括建行、中行、農行在內的多數銀行都未在其網站上對收費項目進行“明碼標價”。(4月5日《京華時報》)

  在今年兩會上,民生銀行行長洪崎曾説,“企業利潤那麼低,銀行利潤那麼高,所以有時候利潤太高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公佈。”一石激起千層浪,人們對銀行高利潤産生質疑。在此種情況下,銀監會要求各銀行將服務收費項目“明碼標價”,顯然是對公眾知情權的一種尊重,無疑具有推動銀行業改革、為民生減負的意義。

  然而,從實際看,銀行在明碼標價時卻“羞答答”,除了多數銀行未在網站“明碼標價”,即便工行等一些銀行有列出服務收費項目,也僅限于十分有限的部分收費項目;多數銀行都有一個20頁左右的明細本挂在公告欄上,但字號非常小,密密麻麻,且網店還只有一本;一些銀行只在滾動屏上公佈少量資訊,且不方便查看……

  諸如此類的做法,無一不體現出銀行在“明碼標價”面前缺乏必要的底氣,而這,恰恰反映出當前銀行服務收費項目存在諸多的不合理,更進一步證明了銀行“高利潤”説的真實性。可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銀行明碼標價“羞答答”具有現實價值,首先,“明碼標價”只是一種要求,並沒有實際的約束力,即便不公示,銀監會也不會動真格。

  因此,與其老老實實地向公眾公佈,不如打點折扣,如此,一方面照顧了銀監會的面子,另一方面也可以繼續對外宣稱自己服務收費的合法合規。其次,“羞答答”地公示服務收費項目,一定程度上可以避開消費者監督的風口浪尖,或者,通過有選擇或籠統地公佈,讓公眾不知從何入手尋找弊端,其結果自然是公眾依然不知就裏。

  顯然,要想實現銀行服務收費的合理,已經不能光靠銀行的自律。根本上,需要加大對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的改革,比如,限制市場價範圍。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強消費者的話語權,制定商業銀行服務管理辦法時,應更多采納消費者意見,使消費者更真切地了解定價過程。此外,對於銀行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羞答答”的行為,銀監會應果斷採取懲罰措施,以儆效尤。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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