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歲女兒上幼兒園的途中,女兒突然要上廁所。由於找不到公廁,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用廁所,結果遭到工作人員拒絕。廣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稱“借廁所使用存在安全隱患”。但隨後又刪帖表示道歉。(4月4日中廣之聲)
如果走在大街上出現內急,旁邊有一個政府部門的辦公樓,而幾百米遠處有一個公共廁所,你會選擇怎麼做?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去公共廁所。因為,一些政府部門不像是公共服務機構,很像衙門,他們的公共資源只對內開放,進入之後往往被保安拒之門外,即便不拒之門外,登記等手續也會讓人憋個夠戧;二者,上廁所本是釋放壓力的過程,面對滿臉的趾高氣揚,心理壓力會更大。
近些年來,廁所開放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命題。辦公地點的衙門化,阻礙了城市文明的進步與發展。許多城市如石家莊、哈爾濱、鄭州等,為解決“如廁難”問題,宣佈開放社會窗口服務單位、車站、商場、賓館、飯店的廁所,拒不開放者,還將被處以罰款。
拒絕如廁,並非小事,這體現了政府的一種態度。3歲女童在公共服務面前,是沒有尊嚴可談的。小孩子上廁所尚且“臉難看、門難進”,至於其他社會服務,也難保證品質會好到哪去。廣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雖然很快認識到了問題的錯誤性,但要在根本上讓“服務大廳”達到老百姓所企盼的服務水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不僅僅是指開放廁所這種具體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