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式捲煙特徵理論體系構建及應用”被列入科技進步獎名錄,而推薦單位則是國家煙草專賣局。據稱,該研究成果的應用,“提升了産品品質和市場適應性,近三年累計實現新增銷售收入1735.74億元,新增利稅1421.8043億元”。
短短3個多月,煙草行業兩度令公眾側目:2011年12月8日謝劍平當選“煙草院士”,今天又殺入國家科技進步獎名單。煙草企業何德何能進入國家科技進步獎視野?“提升了産品品質和市場適應性”的表態有點晦澀,換成大白話,就是讓香煙更好抽,讓更多人來抽,讓煙企、地方政府賺得更多!
香煙的口感越好,越是殺人不見血的“毒品”。煙草熱銷、煙企利潤飆紅,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更多的人吸煙,吸入更多的煙,更多的人受害。面對這種邏輯關係,科技獎眷顧煙企,是不是在助紂為虐?其實,科技進步獎不是第一次頒給煙企,2010年度的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煙草就佔了兩席。謝劍平也因三度拿下國家科技進步獎或國家技術發明獎而順利當選院士。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技術進步獎候選人或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技術創新性突出、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按這個規定,“中式捲煙特徵理論體系構建及應用”滿足條件,無可厚非,何況這項“技術”所獲得的經濟效益還是天文數字。可是,煙草業是黑色産業,哪怕只算經濟賬,對於整個國家來説也是一項賠本生意。
據衛生部資訊中心主任饒克勤公開發佈的數字,2008年,我國煙草收入近64.8億美元,而吸煙所致總經濟成本為289億美元,成本是收入比的4.46倍。假如按照這個比率,新增的1421億元煙草稅利,社會付出的總成本超過6300億元。要知道,這僅僅是煙草業外化的經濟成本,我國每年有過百萬人死於吸煙引起的各種疾病,其成本又該如何計算?在這個意義上説,引誘更多人吸煙的“技術”絲毫看不到進步的資訊。
廣義上,科學技術是關於真偽的判斷,“價值中立”與人類自身的情感無關,但是科學技術是社會變革的重要力量,必然對人類的觀念、道德産生深遠的影響,因此科技也存在倫理問題。科技活動的底線倫理,就是不損害人類的生存條件、環境和生命健康,進而再談增進人類的福祉。一切突破倫理底線的科技活動必將遭到人們的異議、反對。而改善煙草品質、增加煙草銷量、毒害更多人的“科技進步”,顯然與這一倫理相牴牾,應該受到質疑。在國外,煙草企業屢屢被煙民起訴,支付高額賠償。
國家級的科技進步獎,作為殿堂級的科技獎,有著一般獎項不可比肩的象徵、指導意義。因此,其評選標準應該更加週全、完善,不僅要看科學技術創新力度、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以及經濟效益,還要注重科技倫理以及社會效益。以榜樣的力量,引導科技向善,造福人類。具體到煙草行業,其技術進步應該表現在減害、控煙上,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