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快到了,“代理掃墓”業務又會亮相於媒體,被炒一炒。記者採訪後知道,在天津市的某居民小區,有代理掃墓機構報出的服務價格最高達到兩萬元,並提供代哭服務,最少可以哭10分鐘,收費300元。(3月29日四川新聞網)
“掃墓”者,“掃”為祭祀、打掃。抽出時間來,以特定的方式緬懷逝者,是愛的延續,是良俗。“掃墓”當然以親赴其地為佳,但因種種原因實現不了,委託他人代為打掃,也不是不可以。
在他人無法親自“掃墓”時,“代理掃墓”者為他人盡祭掃禮節,並適當收取一些費用,很正常。甚至可以説,“代理掃墓”在中國為傳統。在古代,帝王將相以及富裕人家還安排有專戶、專人。到今天,公墓的收費中,其實就不僅包括墓穴費,還包括有一定的管理、維護費用。
循乎一般人的行為習慣去“代理掃墓”就好,平平淡淡才最真,何必要嘩眾取寵,何必要無所不用其極、搞得不倫不類。如前所説,“掃墓”是愛的延續,在於愛,在於慎終追遠。“代掃”卻連代哭都整了出來,墓中人基本不認識哭者,哭者基本不認識墓中人,掐著秒錶一通假哭,就不是延續愛,而是延續造假。對於業務提供方是誘使他人造假,而對於業務接受方,連死者都要騙,與心何安?
這樣的噱頭,本來是為了噱頭而噱頭,卻去年復今年地噱了下來,仿佛成了日常生活的一個微小組成部分,是公共道德範圍內的一個污點。從業者連基本禮節都不知為何物,根本是心裏沒有愛、沒有尊重,至於連裝出愛與尊重的模樣來都不會,卻沒有淹死在輿論的泡沬中,還能説不是公共道德範圍內的污點麼?如果還竟然能承接到業務,更不能不令人慨嘆於今夕何夕了。當墓外是一片假哭聲,墓中人靈下有知,不知道是否要真真切切地大哭一場。
我們,本來都熱望著生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上。